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根据《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邵阳县安监局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起草安全生产综合性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二)依法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督促和考核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承担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
(四)开展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五)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承担组织权限内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六)负责权限内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监督检查。
(七)对全县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病预防有关监督管理。
(八)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督促行业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九)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县属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承担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负责监督核查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验收工作。
(十七)负责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承担权限内生产经营单位行政许可(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论证、颁发证照等)工作。
2、当年主要工作
(一)大力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一是配强安全生产工作班子。二是加强基层安监能力建设。三是加大安全生产工作投入。四是积极开展示范乡镇创建工作。五是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有关要求,制定了一系列符合县情的规定和制度,进一步明确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是强化党政领导责任;二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三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四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全县以监管执法年活动为引领,以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行动和监管执法年活动为抓手,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并扎实开展联合集中执法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持“一月一警示”、“两月一行动”、每一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工作全年常态化抓严抓实,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并通报,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行动成效明显。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整改到位。
(四)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问责追责。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抽查方式,开展了全县性督查5次、其他专项督查12次。严格按照省委“八条断然措施”和市委“十个务必”要求,落实了安全生产事前问责、警示约谈、黄牌警告、预否决和一票否决等问责体系。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按照“责任倒查”和“四不放过”原则,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五)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以经常性宣传教育和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大力开展全民安全常识宣传教育。今年6月全县集中开展了第15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在电视台、红网手机报、政府门户网站、手机短信平台上设立安全生产专栏,开展了电视讲话、6.17集中咨询日活动,提高了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8月组织安监人员进行了执法软件培训,9月组织乡镇场分管领导、安监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邵阳县安监局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安监局、执法大队、煤管站、安培中心、维简办,其中按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75人,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96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
当年在职人员75人,比上年增加了212%,离退休人员21人,比上年增加了2000%,其原因是机构改革,原煤炭工业局与安监局合并。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邵阳县安监局部门决算总收入6,414,029.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14,029.00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决算总支出6,210,826.40元,其中:基本支出3,030,400.40元,占总支出的48.8%;项目支出3,180,426.00元、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41,234.24元,占基本支出的24.5%,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274,604.16元,占基本支出的75.0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562.00元,占基本支出的0.48%。
与上年度相比总收入增加了21.22%,支出也增加了22.19%。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了13.48%,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64.5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减少了90.58%。当年收入、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收入、支出增加。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10,826.40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10,826.40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共发生政府采购支出41,936.00元,其中货物类41,936.00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0元,其他0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邵阳县安监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77,162.14 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6,964.14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0,198.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6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964.14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035.86元,主要用于公车加油、维修保养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83批次,1360人,公务接待费开支100,198.00元,比上年决算减少5800元,其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2016年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元。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邵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20日
附件:1、收入决算总表
2、支出决算总表
3、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三公”经费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