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第1项整改情况公示
时间:2019-10-25 来源:县环境保护局 【字体:

 

根据《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邵突环改办函〔20192号)要求,我县承办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第1项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任务

湖南省有些地方队习近平生态文明领会还不到位,表态多、行动少,部署多、落实少。整改力度不大,要求不高,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一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还要依靠领导批示或上级毒害督办才能引起重视、得到解决。

整改目标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效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把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理解生态文明建设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全体党员干部。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进整改。县党政主要领导要对本县整改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县直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本行业范围的整改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安排布置、督办整改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工作。三是加大问责力度,以坚定的态度和决心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对在整改过程中,发现有敷衍塞责、不严不实、虚假整改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整改成效

1、县委、县政府制定了《邵阳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邵阳县较大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等。建立生态保护考核制度。

2、县委常委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至少一个季度研究一次环保工作,已经形成了定期听取生态环保工作汇报、研究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制定生态环保重要举措的常态机制。20187月份以来,我县基本上做到了每一个月研究一次环保工作,从20187月至201910月,县委常委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共研究环保工作17次。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91025-20191030

受理部门: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邵阳县分局

联系地址:邵阳县人民政府五楼         

联系电话:0739-682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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