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老旧小区改造的告知书
时间:2021-10-19 来源:县住建局 【字体: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湘建城 ﹝2020﹞50 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我县高度重视县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0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基本完工,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正在全力推进,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将于近期启动,现将有关事宜告如下

一、拟改造小区。1、盐业公司小区,2、县农业发展银行家属楼小区,3、烟草公司小区,4、县供销社小区,5、县人保公司小区,6、审计局小区,7、一完小家属区,8、县总工会老家属区小区,9、农机公司小区,10、原羽绒厂家属区,11、县新华巷外贸局小区,12、县新华书店小区,13、老湘运公司小区,14、祁剧团小区,15、老财委家属区小区,16、原房产局家属区小区,17、十一中家属区小区,18、直属粮站小区,19、种子公司小区,20、老外贸局家属区小区,21老工商局家属区。

二、改造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为主。修复破损路面,更换老旧给水管道,实施雨污分流,安装太阳能路灯、监控摄像头增设消防设施等提升房屋功能品质。对小区屋面进行防水改造,落水管更换,楼梯间等公共部分进行修缮翻新化粪池清理、维修改善小区景观环境。拆除围墙构)物及附属房,新增绿化面积,增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增设公共服务设施。利用小区闲置用房,改造提升为社区活动中心增设停车位、充电桩,安装健身器材环卫设施和无障碍设施等。

三、改造资金的构成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省级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外改造范围内的原产权单位及居民应合理承担部分改造费用所在单位要利用自有资金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投入,居民出资部分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提取个人公积金等方式落实

四、需居民改造愿强,参与度高。(一)小区全体业主签名提交《关于申请     老旧小区改造的报告》;(二)积极填写《邵阳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入户调查表》;(三)推荐小区业主代表1-3名,负责提交报告、填写入户调查表、反映居民改造诉求、处理相关矛盾、监督工程质量安全、收取居民出资资金、建立小区长效管理等;(四)居民改造意愿不强、参与度不高的小区,如不配合不支持改造工作,无牵头业主代表,不愿合理出资改造,不愿拆除违章建(构)筑物、附属物及临时建筑等,将取消2022年度该小区改造计划;具体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的股室为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原房产局)住房保障办,联系人:马越强,联系电话:189****8988。

希望广大居民充分理解、大力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谅解施工过程中可能带来的不便,树立“老旧小区改造,全体居民受益”的思想,身体力行,积极配合,从自身做起,破除陈规陋习,自觉维护县城形象,共同努力将县城打造成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

邵阳县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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