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7-06-29 来源: 【字体:

邵阳县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 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1个群众团体机构改革意见》(中办发【200131号)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县县直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邵发【20026号)文件精神规定,邵阳县残联单位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挥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支持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政府研究、制定残疾人事业的规划和计划,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会群团组织,根据国务院制订的残疾人标准核发《残疾人证》。

  (七)负责邵阳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募捐和助残活动。

  (八)承担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九)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当年主要工作

  一、以残疾人康复为重点,扎实开展民生实事工作

  二、按照政策,严格审核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发放

  三、按照县委的要求,认真开展扶贫工作

  四、细心做好信访维权工作

  五、残疾人精准帮扶和残疾人创业工作,严把“三关”

  六、全面完成残疾人专项调查工作

  七、积极开展残疾人教育就业工作

  八、加大对残疾人的帮扶力度

  九、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的办理工作

  十、推进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县残联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残联和残疾人服务站,其中按公务员法管理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19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14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当年在职人员19人,比上年增加了6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原因是退伍安置4人,增加党组书记1人、理事长一人。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残联决算总收入12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门决算总支出1308046.45元,其中:基本支出111.6万元,占总支出的85%;项目支出19.2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95%,人员工资福利支出8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6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

  与上年度166.3万元相比总收入减少了23%,与上年度支出90.4万元相比增加了44.6%。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6.4万元相比增加了159%,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与上年76.3万元相比增加了13.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减少了7.8%。当年收入、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添置办公桌椅。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8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有其他方面支出的一一列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科目一一列示金额和占基本支出的比重)。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共发生政府采购支出0元,其中货物类0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0元,其他0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邵阳县残联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1962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301,公务接待费支出6661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6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01元。比上年决算减少4699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33人,公务接待费开支6661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4339元。

  (三)2016年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元。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邵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76月29

附件:1、收入决算总表

      2、支出决算总表

      3、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三公”经费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下载:2016年度邵阳县残联决算公开说明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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