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1个群众团体机构改革意见》(中办发【2001】31号)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县县直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邵发【2002】6号)文件精神规定,邵阳县残联单位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挥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支持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政府研究、制定残疾人事业的规划和计划,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会群团组织,根据国务院制订的残疾人标准核发《残疾人证》。
(七)负责邵阳县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募捐和助残活动。
(八)承担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九)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当年主要工作
一、以残疾人康复为重点,扎实开展民生实事工作
二、按照县委的要求,认真开展扶贫工作
三、细心做好信访维权工作
四、多元化开展组宣文体工作
(一)、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巩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二)、积极响应参加省市文体活动。
(三)、发挥残联基层组织作用,出色完成动态更新工作。
(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弘扬志愿助残活动。
(五)、精心组织,搞好县残联换届工作。
五、残疾人精准帮扶和残疾人创业工作,严把“三关”
一是把好摸底关,明确帮扶对象。
二是把好进出关、实施精准扶持。
三是把好资金关,足额发放到位。
六、全面完成残疾人专项调查工作
七、积极开展残疾人教育就业工作
八、加大对残疾人的帮扶力度
一是实行助行助视工程。
二是实施精神病人的救助工程。
九、进一步规范残疾人证的办理工作
十、推进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7年县残联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残联和残疾人服务站,其中按公务员法管理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21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车改后实保留车辆1辆。
当年在职人员21人,比上年增加了2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原因是退伍安置2人。
三、决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残联决算总收入200.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56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决算总支出18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73万元,占总支出的73.22%;项目支出50.74万元。
2017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2.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71%,人员工资福利支出87.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3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90%。
与上年度相比总收入增加了56.75%,支出增加了44.85%。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了36.19%,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1.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减少60.69%。当年收入、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添置办公用品。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4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其中残疾人事业支出138.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22%;残疾人康复支出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3%;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5%;残疾人体育支出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8%;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3%;其它残疾人事业支出35.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86%;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7年共发生政府采购支出0元,其中货物类0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0元,其他0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邵阳县残联2017年度车辆合计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我单位对绩效考核、文明创建、综合治理等工作进行了绩效评价,具体情况是绩效考核合格、文明创建优秀、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八、“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邵阳县残联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8万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7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123人,公务接待费开支0.8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339元,其主要原因是公务招待开餐费用增加。
(三)2017年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费0元。
九、相关口径说明及名词解释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邵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6月25日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下载: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