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责
2、当年主要工作
第二部分 机构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决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决算收支情况
2、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3、增减变化情况
第四部分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第六部分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七部分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
第八部分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第九部分 相关口径说明及名词解释
第十部分 附件
4、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收入决算表
6、支出决算表
7、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责
根据《宪法》和《预算法》规定,邵阳县长乐乡人民政府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4)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当年主要工作
扶贫、党建、信访维稳、城乡环境卫生同治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8年长乐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邵阳县长乐乡人民政府、邵阳县长乐乡财政所、邵阳县长乐乡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其中按公务员法管理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36人,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36人;车改后实保留车辆0辆。
当年在职人员36人, 比上年无增减,离退休人员7人,比上年无增减。
三、决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决算收支情况
2018年长乐乡人民政府决算总收入594.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4.0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决算总支出43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39万元,占总支出的67%;项目支出144.5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34%,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44.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3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29%。
(三)增减变化情况
与上年度相比总收入减少了24.58%,支出也减少了41.17%。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了26.3%,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21.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减少了13.7%。当年收入、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扶贫,二是城乡环境卫生同治工作,三是信访维稳工作。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7.9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5.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8年共发生政府采购支出19.7万元,其中货物类6.8元,服务类11.2万元,其他1.5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邵阳县长乐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车辆合计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我单位对扶贫、城乡卫生同创等工作进行了绩效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加强审核,合理支出。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实施到位。
八、“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邵阳县长乐乡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9.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40万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8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31批次,1121人,公务接待费开支9.4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9.12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减少三公经费。
(三)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九、
九、相关口径说明及名词解释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邵阳县长乐乡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3日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