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9-07-13 来源: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城管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部分 2018年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七、相关口径说明及名词解释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邵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县政府加强对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城市管理的统一规划、协调和督促检查、考核考评以及行政复议工作。

2、负责城区(包括城区河道)市容环境卫生综合协调、监督管理、检查考核;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管理;负责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处置、大型垃圾中转站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户外广告及城市广场、游园等公共场地的管理;负责县城建筑渣土管理;负责城区数字城管平台建设、营运、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区公共自行车系统和摩托车停靠点的建设、营运和管理。

3、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县城规划区内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依法依规处罚县城规划区内(包括河道)损害市容环境卫生的不当行为。

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城区经营、作业产生超标噪音、在城区向水体倾倒废弃物和在城区人口集中区因焚烧、运输和经营餐饮等行为而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或烟尘的行政处罚权。

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以及有照但不按执照规定场地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店外作业的商贩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自产蔬菜和农副产品未进入政府指定地点销售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以及对影响市容的破损、残缺广告的所有者或经营者的行政处罚权。

行使城市道路摆摊设点、堆物及占道作业等侵占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城区内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在城区违法违规养犬、算命等影响治安和城市管理秩序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4、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当年主要工作

1、坚决履行管党治党责任,2. 严格渣土管理,3、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4、强化市容秩序管理,5、提升环境卫生水平,6、加强公共客运管理,7、扎实抓好中心工作,倾全力、集全智做好坪田村、大坝,岐山扶贫工作,作好扫黑除恶工作,按照“争先创优”要求扎实完成双季稻、烟叶生产、油茶等中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县城管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单位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按公务员法管理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部门在职实有人数115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118人;车改后实保留车辆12辆。

当年在职人员115人,比上年增加(减少)了0%,离退休人员3人,比上年增加(减少)了0%,其原因是没有人员变化。

第二部分  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城管局单位决算总收入22281538.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281538.7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门决算总支出17993349.15元,其中:基本支出17993349.15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2018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065252.34元,占基本支出的17%,人员工资福利支出9446579.81元,占基本支出的5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219元,占基本支出的0.5%。资本支出5399298元,占基本支出的30%.

与上年度相比总收入增加了29%,支出也增加了8%。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了37%,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减少了2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59%。当年收入、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资本支出5299298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93349.15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259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573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4686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8625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 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邵阳县城管局单位2018年度车辆合计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五、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我单位对整体支出绩效工作进行了绩效评价,对部门支出绩效作出了评价,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意见及建议。2018年,根据单位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根据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邵阳县城管局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27648.84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8102.84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49546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

七、相关口径说明及名词解释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

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也需要说明: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2694051.15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1301754  万元,增长  8.8  %。主要原因是:是2018年增加些资本性支出。

(具体增减原因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邵阳县城管局

2019年7月13日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点击下载:2018年度部门城管局决算公开说明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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