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功能分类)
6、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7、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经济分类)
8、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9、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1、2021年部门新增资产申报表
12、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县、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代政府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3、承担本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行;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预算及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组织制订全县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落实和执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政策。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加强国库和国库现金管理职能。县直机关、各乡镇场的支付纳入国库集中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参与县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7、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9、负责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县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4、完善县、乡(镇)、村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建立健全县对乡(镇)、村级财务管理体制,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15、研究制定公私合作(PPP)相关制度规定;支持公私合作(PPP)项目建设,管控项目建设风险;指导全县公私合作工作。
(二)机构设置
财政局机关2021年底在职人员155人,退休人员67人。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财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6个二级机构(县财政事务中心、非税局、核算局、政府采购办、工资统发中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18个业务股室(办公室、法规股、预算股、国库办、行财股、教科文股、经建股、农业股、企业股、社保办、会管股、人事股、监督局、乡财局、国资办、综合股、金融债务股、信息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县财政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邵阳县财政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政府性基金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947.5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947.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46.9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退休。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947.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8.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7.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5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46.9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退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947.51万元,其中: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8万元,占0.09%;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5.73万元,占5.94%;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9万元,占0.1%;财政国库业务支出20万元,占1.0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5.41万元,占7.98%;住房公积金支出116.56万元,占5.99%;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9.71万元,占0.5%;行政运行支出1,347.81万元,占69.21%;信息化建设支出96万元,占4.93%;财政监察支出5万元,占0.2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7.71万元,占3.9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745.5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20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PPP工作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PPT项目方面;财政监督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监督工作方面;财政信息化平台运行、维护建设经费支出9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方面;各类报表经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各类报表方面;金库业务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金库业务方面;县政府采购推电子卖场工作经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采购平台方面;政府采购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采购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4.5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8.78万元,下降29.92%,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机关运行等一般性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2万元,主要是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万元,财政预决算会议;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947.51万元,基本支出1,745.51万元,单位项目支出20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