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委党校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邵县党校单位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1、承担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公务员、党外干部和培养理论骨干工作。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领导干部,培养后备干部和理论骨干,系统深入地开展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研究和宣传,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服务
2、担负对乡(镇、场)党校进行业务指导的责任。
3、在办好主体班次的前提下,办好函授教育,并举办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其他班次。
4、指导和规范管理好本校的社会力量办学。
5、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当年主要工作
县委党校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细化内部管理,优化培训服务,强化科研优势,突出咨政作用,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各项工作。办好科干班、中青班、党员发展对象班、农村支部书记班,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党校单位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按公务员法管理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25人,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38人;在编实有车辆0辆。
当年在职人员24人,比上年多增加一人,离退休人员13人,与上年未增减人数。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党校单位决算总收入4792157.00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62712.00 元,占总收入的86%;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629445.00 元。
部门决算总支出4820812.01 元,其中:基本支出4820812.01 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26,113.98元,占基本支出的42%,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278,057.70元,占基本支出的4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3,580.33元,占基本支出的6%。
与上年度相比总收入增加了19%,支出也增加了22%。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了20%,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3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减少了48%。当年收入、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当年反腐倡廉建设专项资金50000元。二是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调整。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91,367.01元,占本年支出的86%。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共发生政府采购支出0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邵阳县党校单位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7,481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27,481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6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69批次,348人,公务接待费开支27,481.00元,比上年决算减少660元,其主要原因是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三)2016年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元。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邵阳县党校单位
2017年6月27日
附件:1、收入决算总表
2、支出决算总表
3、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三公”经费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