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县广大妇女以及各级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紧密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发挥组织、引导、服务、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的作用,带领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和谐社会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类妇女先进典型,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干部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调查研究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的拟定,努力从源头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6、指导乡镇、村级妇联和各县直单位妇委会依据《章程》、《条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加强与各界妇女的联系,争取发展与各地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友谊,加强合作。
7、邵阳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协助政府制定本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并推进《规划》的实施。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县妇联共有编制人数5人,其中在岗6人,退休3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8年初预算收入157.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7.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二)2018年初预算支出157.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40.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7.77万元。基本支出: 63.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16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8.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 94万元。(宣传工作2.2万元,三八活动5.3万元,城乡妇女发展37.5万元,妇幼6万元,五好文明家庭3万元,维权8万元,乡镇“大妇联”工作经费32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持平: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持平。县妇联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县妇联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县妇联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8年县妇联机关(事业)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8.61万元,比上年5.42万元增加3.1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其他交通费用(公车改革人员补助)预算。其中基本支出63.77万元,比上年65.52万元减少1.7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94万元,与上年相同。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妇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公车和大型设备:县妇联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县妇联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
(三)、预算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