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妇女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8-07-20 来源: 【字体: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规定,邵阳县妇女联合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1.坚持正确的整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县各族各界妇女及各级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和省、市、县党委在思想上、整治上、行动上保持一致。2.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妇女组织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3.调查、研究全县城乡妇女和儿童的状况、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协助党委管理下级妇女干部。4.指导和推动农村妇女开展种、养殖、加工业的技术培训和评比活动,组织全县广大妇女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并协助政府做好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工作。5.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四自四有精神,表彰、宣传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的素质,促进各类妇女人才成长。6.代表全县妇女儿童参加国家与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按照有关规定,向县委推荐优秀女干部,促进妇女参政议政。监督有关保护妇女儿童法律、法规的实施。协助政府推进《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受理妇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7.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城乡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扩大妇女组织网络,拓宽妇女工作领域,开展妇女理论、业务、文化、科技等培训,做好家庭教育、少年儿童工作,牵头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8.建立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发展同全县乃至全国各地妇女的友好往来,增进友谊,加强合作,巩固妇女的大团结。9.争取和接受外援项目,并组织实施。10.承担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它工作。

  2、当年主要工作

  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推动邵阳县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邵阳县妇女联合会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一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7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10人。

  当年在职人员7人,离退休人员3人,比上年持平。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邵阳县妇女联合会决算总收入27030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3085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决算总支出3690956.64元,其中:基本支出1150781.44元,占总支出的31%;项目支出2540175.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7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9817元,占基本支出的10%,人员工资福利支出781762元,占基本支出的6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9202.44元,占基本支出的21.6%

  与上年度相比总收入增加了1%,支出增加了100%。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了28%,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3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140%。当年收入、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人员工资及津贴支出,2016年津补贴在2017年发放。两癌免费检查经费2016年和2017年的都是在2017年拨付使用的。二是增加了专项支出,乡镇大妇联工作经费75000元是新增部分,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经费314400元的检查经费是新增的。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3085元,占本年支出的100%。基本支出1150781.44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781762元,占基本支出的78%,商品服务支出73704元,占基本支出的9.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9202.44元,占基本支出的21.7%,其他方面的支出6870元。项目支出2540175.2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共发生政府采购支出120000元,其中货物类120000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邵阳县妇女联合会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032万元,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7年年末没有公务用车。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125人,公务接待费开支10032元,比上年减少了125

  (三)2017年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邵阳县妇女联合会

  20187月20

附件:1、收入决算总表

      2、支出决算总表

      3、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三公”经费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下载:妇联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附件.xls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邵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县数据局 |联系方式:0739-6821117(县政府办) 0739-6834107(县数据局)
网民监督举报电话:0739-6560308(县委网信办) 版权所有:邵阳县人民政府 Copyright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3007878号 湘公网安备 43052302000107号 网站标识码:4305230028
主办单位:邵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县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