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邵阳县老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被征收房屋调查结果的通告
邵房通字〔2017〕4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我局已对邵阳县老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现将被征收房屋调查结果予以公布(具体内容见附表)。如调查结果有误或发生变化,请当事人在2017年10月24日前与邵阳县老城区棚改项目建设指挥部1-9征收项目部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产权不明晰或未经登记建筑由邵阳县人民政府组织规划、住建、国土资源、房屋征收等职能部门进行调查和认定,认定结果另行公布。
邵阳县老城区棚改项目建设指挥部:6188688
邵阳县房产局:6821436 征收一项目部:2531601
征收二项目部:2531602 征收三项目部:2531603
征收四项目部:2531600 征收五项目部:2531605
征收六项目部:2531606 征收七项目部:2531607
征收八项目部:2531608 征收九项目部:2531609
特此通告。
邵阳县房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