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公安局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邵阳县公安局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邵阳县公安局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责
2、当年主要工作
第二部分 机构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决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第四部分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第六部分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七部分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
第八部分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第九部分 相关口径说明及名词解释
第十部分 相关表格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和公安部《2004—2008年全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纲要》的规定,邵阳县公安局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领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及时准确地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预防、打击犯罪和整治治安等有关对策。负责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三)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以及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负责对首长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四)负责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负责涉外案件的查处。
(五)负责城区治安巡逻、防爆、反恐及110动态处警工作;依法维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正常秩序。
(六)负责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建设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开展的治安防范工作。
(七)负责对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及行动技术工作,运用行动技术获取情报信息,参与重大案件的侦查,参与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
(八)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等工作;负责对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工作;承担劳动教养呈报等日常工作。
(十)负责全县的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交通事故的查处。
(十二)负责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等建设。
(十三)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的计划、申报、分配和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负责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全县消防工作;对县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五)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警衔管理。
(十六)制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督察、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负责或协助公安队伍违纪案件的查处。
(十七)县森林公安局列入公安局序列,受县林业局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以县公安局领导为主。
(十八)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2、当年主要工作
(一)维稳处突有成效。始终把维护全县政治稳定作为公安工作第一要务,以情报信息为引领,强化国保重点人员管控,全年共收集各类国保情报信息120条、编辑信息专刊34期,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办理“法轮功”邪教案件1起,行政拘留2人;成功处置五峰铺镇堵路、金江水库拆违等群体性事件;依法办理非访案件11起,行政拘留21人、刑事拘留4人。同时,做好各大敏感节点期间非访人员的管控工作,实现进京“零非访、零登记”。
(二)治安管控有作为。在农村,依托“一村一辅警”工作站将派出所警务延伸至村组警务,实现对基层矛盾纠纷的调处由“事后处置”到“事前预防”的转变;在县城,发挥3个“邵阳快警”平台的“五快”优势,牢牢掌握城区治安防控主动权。全年农村“两抢”案件、民转刑案件、可防性盗窃案发案率分别同比下降27.57%、23.31%、21.38%;城区盗窃案件发案数持续下降、“两抢”案件几乎绝迹,全县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2019年,我县综治民调排名全市第七,其中群众安全感评测排名全市第二。
(三)严打整治有力度。全力开展“扫黑除恶”、“宝庆风雷”、“云剑”追逃、禁毒“利剑行动”等专项工作,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共破获刑事案件635起,破案率为41.07%;办结治安案件1996起,办结率为92.41%;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219人,其中行政拘留1373人、刑事拘留538人、逮捕447人、移送起诉752人、强制隔离戒毒276人、抓获各类逃犯351人。
(四)大庆安保有实效。大庆安保维稳期间,组织全体民警、辅警,联合武警,全面开展“大巡防”“大清查”“大管控”工作。及时抽调局机关80余名警力支援派出所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并对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的,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同时,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行动大力开展交通违法查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实现了“五个坚决防止、三个确保”的工作目标。
(五)基层基础有突破。先后投入600余万元对车辆装备、刑事技术装备、单警装备等进行升级;投入资金2200余万元,快速建成“两所一中心”,及时完成郦家坪等派出所的升级扩建,配齐“一村一辅警”电动摩托车,开通禁毒教育基地。在建设过程中,我们发扬成渝铁路修建精神,对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的建设项目,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业,确保了所有建设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和投入使用。
(六)队伍建设有举措。以党建为引领,政治建警为核心,多措并举,不断增强队伍综合素质。筑牢忠诚警魂。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局民警、辅警“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日益坚定、“两个维护”更加坚决。营造创优氛围。结合“五化”党支部建设、大庆安保战时表彰、“警营之星”评选,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先后有8个单位、90名民辅警立功授奖。坚持素质强警。全面推行“一网考”,进一步完善考核考评体系。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9年公安局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按公务员法管理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1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369人,离退休人员100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469人;车改后实保留车辆71辆。
当年在职人员369人,离退休人员100人,均与上年度持平。
三、决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邵阳县公安局决算总收入187,878,517.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878,517.3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门决算总支出187,529,019.93元,其中:基本支出187,529,019.93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2019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0196708.73元,占基本支出的64.09%,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1,041,198.25元,占基本支出的32.5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91,112.95元,占基本支出的3.36%。
与上年度相比总收入增加了31.7%,支出也增加了39.77%。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了23.5%,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86.6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52.02%。当年收入、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县级支出纳入我局核算,主要是县城治安电子监控、辅警经费、一村一辅警经费。二是三年大投入建设经费增加。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529,019.93元,占本年支出的100%,,基本支出187,529,019.93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中行政运行6901.95万元,占支出的36.8%;机关服务115.98万元,占支出的0.62%;治安管理3030.87万元,占支出的16.16%;国内安全保卫60,占支出的0.32%;刑事侦查2878.07万元,占支出的15.35%;经济犯罪侦查456.45万元,占支出的2.43%;身份证及出入境管理153.6万元,占支出的0.82%;禁毒管理412.48万元,占支出的2.20%;网络侦控管理168.31万元,占支出的0.90%;反恐怖8万元,占支出的0.04%;网络运行及维护488万元,占支出的2.60%;拘押收教场所管理75万元,占支出的0.40%;警犬繁育及训养48万元,占支出的0.26%;信息化建设3806.49万元,占支出的20.30%,其他公安支出149.8万元,占支出的0.80%。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9年共发生政府采购支出0元,其中货物类0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0元,其他0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邵阳县公安局2019年度车辆合计7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我局根据上级的工作要求,积极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订了《2019年邵阳县公安局绩效考核方案》;成立了局绩效评估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领导;按照县绩效考核的相关要求,制订了本单位的绩效考核方案,并参照县绩效考核我局的各个项目,分解了相关考核指标,明确了各责任单位;围绕绩效评估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不断努力,在打击犯罪、绩效评估、维稳处突、社区警务、队伍管理、社会管控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八、“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邵阳县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277,679.97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45,599.97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32,080.0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9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45,599.97元。比上年决算增加236199.97元,主要用于更换了一批执法执勤车辆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782批次,6321人,公务接待费开支432,080.00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020元,其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规范化。
(三)2019年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费0元。
九、相关口径说明及名词解释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邵阳县公安局
2020年7月3日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