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0-05-21 来源:公安局 【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部门收支概况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说明

  第五部分“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第七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第八部分 其他重要情况事项说明

  第九部分名词解释

  第十部分相关表格(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新增资产申报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领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及时准确地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预防、打击犯罪和整治治安等有关对策。负责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3、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以及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负责对首长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4、负责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负责涉外案件的查处。

5、负责城区治安巡逻、防爆、反恐及110动态处警工作;依法维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正常秩序。

6、负责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建设的安全保卫工作以及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开展的治安防范工作。

7、负责对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及行动技术工作,运用行动技术获取情报信息,参与重大案件的侦查,参与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

8、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等工作;负责对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的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工作;承担劳动教养呈报等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县的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负责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等建设。

12、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的计划、申报、分配和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负责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13、负责全县消防工作;对县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14、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警衔管理。

15、制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督察、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负责或协助公安队伍违纪案件的查处。

16、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邵阳县公安局设1个中心,3个室,8个直属大队,23个派出机构(含1个公安森林大队(对外称邵阳县森林公安局)、22个基层派出所),1个武警现役编制大队。共核定邵阳县公安局专项编制职数334名。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县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2020年初预算收入12954.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34.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520万元收入较上年增加3794.61万元,主要原因(或项目)是:1、“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895万元,原因是将2019年专项支出属于人员支出的转列为基本支出,金额为235万元;2、将看守所与“两所一中心”在押人员生活费及运行经费转列为基本支出,金额为660万元。3、我局为缓解财政压力,自行加压,力争2020年完成非税收入3600万元,故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返回增加2960万元。

(二)2020年初预算支出12954.6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12954.64万元支出较上年增加3794.61万元,主要原因(或项目)是:1、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返回增加;2、去年纳入县级管理的专项经费转列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954.64万元。

基本支出:12739.64万元,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04.94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4754.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0.23万元。

项目支出:215万元,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拘留人员生活费10万元,社区警务工作经费19万元,警犬饲养经费38万元,国保经费13万元,重案及奖励19万元,看守所犯人生活费80万元,反恐经费6万元,看守所“四统一”专项经费3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9.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车改革补贴239.58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减少: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9年减少3.96万元邵阳县公安局按照中央、、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邵阳县公安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邵阳县公安局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20年邵阳县公安局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4969.47万元,比上年2114.6万元增加2854.8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非税收入。其中基本支出4754.47万元,比上年1808.6万元增加2945.8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215万元,比上年306万元减少9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邵阳县公安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有公车和大型设备:邵阳县公安局共有车辆58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邵阳县公安局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

(三)、预算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点击下载:邵阳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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