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路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核准国省干线灾毁重建项目招标方式的请示》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招标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湘交计统〔2017〕127号文件精神,主要建设内容为:对S217、S317省道原水泥混凝土的基础上加铺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再摊铺二层沥青砼面层;以及在原有的钢护栏基础上提升及增加等附属工程。经县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项目总投资为3186.49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邵阳县S217、S317省道路面、路基维修改造及附属工程,招标金额控制在3186.49万元之内。资金来源为省财政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现项目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实施委托公开招标。
二、核准依据
1、依据省政府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附件三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县发改局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2、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五条第(一)项、第六条第(五)项及第十一条的规定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七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邵阳县S217、S317省道路面、路基维修改造及附属工程。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四、招标信息公布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邵阳县招标投标监管网
五、招标代理机构
请与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签订合同后报我局备案。自觉接受监察、发改、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的监督执法。
邵阳县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