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工业集中区三定方案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业集中区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工业集中区的具体管理规定和改革措施,探索工业集中区改革和发展的新路子、新模式。
(2)按照规定编制工业集中区中长期规划和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制订和组织实施工业集中区年度计划,并纳入邵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 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在邵阳县建设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组织编制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依法依规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基建项目,负责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
(4)对工业集中区的企业服务、指导、监督和相关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工业集中区内企业和项目在立项、规定评审、报建等方面实行“一站式”服务;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申报高新技术项目和企业,审批授权范围内的合资项目,指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国际化。
(5)指导工业集中区内企业的科研、新产品的开发;负责科技计划、科研项目、科研成果鉴定的审核和申报工作。
(6)负责工业集中区招商引资工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和涉外事务。
(7)会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工业集中区内土地的开发和储备管理。
(8)负责工业集中区内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协调工业集中区内各企业、驻集中区机构与周边 (镇)、村、组关系;负责工业集中区内的综合统计和信息工作。
(9)负责县属有关部门在工业集中区所设派出机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10)行使邵阳县委、县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属本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8年初预算收入221.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1.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收入较上年持平。
(二)2018年初预算支出221.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21.41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支出较上年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1.41万元。基本支出: 221.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1.99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1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2万元。
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减少: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减少车公务用车维护费12万元(但工业集中区不属于公车改革内), 工业集中区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工业集中区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业集中区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8年工业集中区机关(事业)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9.2万元,比上年19.04万元增加0.1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福利费。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0万元,比上年0万元减少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工业集中区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有公车和大型设备:工业集中区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工业集中区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
(三)、预算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邵阳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