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邵阳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业集中区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工业集中区的具体管理规定和改革措施,探索工业集中区改革和发展的新路子、新模式。
(二)按照规定编制工业集中区中长期规划和产业发展布局 规划:制订和组织实施工业集中区年度计划,并纳入邵阳县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 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在邵阳县建设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组织编制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依法依规审批权限范围内部相关建设项目,负责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
(四)对工业集中区的企业服务、指导、监督和相关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工业集中区内企业和项目在立项、规定评审、报建等方面实行“一站式”服务;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申报高新技术项目和企业,审批授权范围内的合资项目,指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国际化。
<五)指导工业集中区内企业的科研、新产品的开发;负责科技计划、科研项目、科研成果鉴定的审核和申报工作。
(六)负责工业集中区招商引资工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和涉外事务。
(七)会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工业集中区内土地的开发和储备管理。
(八)负责工业集中区内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协调工业集中区内各企业、驻集中区机构与周边 (镇)、村、组关系;负责工业集中区内的综合统计和信息工作。
(九)负责县属有关部门在工业集中区所设派出机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十)行使邵阳县委、县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按照上述职责, 邵阳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内设7个局副科级。
(一)办公室
负责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机关组织、宣传教育、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机关的综合协调管理和督促检查、文秘、机要、档案、信息、计生、接待等事务工作;负责工业集中区所属人员的工资福利、考核奖惩任免、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等工作:负责工业集中区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招商合作局
负责工业集中区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签约和协调服务等工作;负责工业集中区招商项目的宣传及对外发布;负责工业集中区的外经外贸、外事、旅游、商务、海关、商检等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牵头组织一站式服务窗口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工业集中区投
融资方案,协调相关部门组织融资资料的报批、评审、放款工作。
(三)规划建设局
负责组织编制工业集中区年度投资和建设计划;负责工业集中区项目合同制订;负责工业集中区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 负责建设工程放验线、现场计量签证、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工业集中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项检测、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工业集中区内水、电、各类杆线等配套设施的搬迁和架设;负责工业集中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和工程竣工备案;负责重大基础建设项目的设组织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和建筑节能管理等工作;负责工业集中区内市政设施配套管理、建设与维护、绿化等。
(四)财政局
负责贯彻落实财务法律和财经政策,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工业集中区内各项财政收入工作,配善相关部门及时组织财务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完整保存备金到位;负责财务统计工作。票证、账簿、报表等资料:负责工业集中区内的各类预算内、外资金管理和核算工作:依法依规负工业集中区内规费收取和其他部门的规费代收工作;负责工业集中区内有关经济监督工作;负责工业集中区内审计与监督工作;负责工业集中区内债权清收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的申报工作。
(五)社会事务局
负责工业集中区的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及安置工作;负责联系工业集中区各社区及村委会;负责工业集中区辖区内城市管理执法协调、环境卫生工作;负责集中区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指导协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抢险、调查处理工作。
(六)产业发展局
负责组织编制工业集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入园项目和集中区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负责统计管理和企业经济活动运行分析;配合环保部门对集中区环境污染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协助环保部门做好入园区企业环保评审工作;指导工业集中区内的企业科技、新产品开发,负责科技计划、科研成果和鉴定的审核和申报工作。
(七) 总工室
负责集中区建设中的各项工程技术工作;制订集中区内市政工程设计标准,负责市政工程技术等级确定和成果审查: 负责集中区自建项目的选址、网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审核;负责工程的勘察、设计、预、结算工作;负责工程技术交底及项目实施过程中重大设计索更的研究论证,参与工程计量与验收管理。
3 、人员编制
邵阳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核定开发区专项编制35名,在县本级行政区域编制总量内调整。其中: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各1名,均为副处级;副书记1名,纪工委书记1名,副主任2名,总工程师1名,均为正科级;局长(主任)8名(其中监察室主任1名),均为副科级。
4、派出机构
根据《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加强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 (湘编(2003) 15)和工作需要,分别在邵阳县工业集中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分局,分区内设立邵阳县国土资源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副科级派出机构, 由别为县国土资源局、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和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员编制在邵阳县国土资共同管理,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总额内调剂使用。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7年工业集中区单位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一个,单位按公务员管理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实有人数26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
三、决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工业集中区决算总收入56517529.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767671.16元,占总收入的100.4%。
部门决算总支出56767671.16元,其中:基本支出2296971.16元,占总支出的4 %,项目支出54470700元,占总支出的96%。
2017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3813元,占基本支出的9.3%,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592658.4元,占基本支出的69.3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0499.76元,占基本支出的21.36%。
与上年度相比总收入增加了89%,支出也增加了89%。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了7%,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1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29%。当年收入、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拨付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增加。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767671.16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邵阳县工业集中区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2782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404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1378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7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404元。比上年决算减少了135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400人,公务接待费开支21378元,比上年决算减少了802元,其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及名词解释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邵阳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16日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