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工业集中区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园 区发展的意见》 (湘发(2009) 4号)、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邵阳县工业集中区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 (湘编办复字(2016) 51号),设置中共邵阳县工业集中区工作委员会、邵阳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中共邵阳 县委、邵阳县人民政府副处级派出机构,管理人员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1、主要职贵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业集中区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工业集中区的具体管理规定和改革措施,探索工业集中区改革和发展的新路子、新模式。
(二)按照规定编制工业集中区中长期规划和产业发展布局 规划:制订和组织实施工业集中区年度计划,并纳入邵阳县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 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在邵阳县建设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组织编制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依法依规审批权限距围内部相建项目,负责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
(四)对工业集中区的企业服务、指导、监督和相关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工业集中区内企业和项目在立项、规定评审、报建等方面实行“一站式”服务;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申报高新技术项目和企业,审批授权范围内的合资项目,指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国际化。
<五)指导工业集中区内企业的科研、新产品的开发;负责科技计划、科研项目、科研成果鉴定的审核和申报工作。
(六)负责工业集中区招商引资工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和涉外事务。
(七)会同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工业集中区内土地的开发和储备管理。
(八)负责工业集中区内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协调工业集中区内各企业、驻集中区机构与周边 (镇)、村、组关系;负责工业集中区内的综合统计和信息工作。
(九)负责县属有关部门在工业集中区所设派出机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十)行使邵阳县委、县人民政府搜予的其他职权,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按照上述职责, 邵阳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内设7个局副科级。
(一)办公室
负责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机关组织、宣传教育、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机关的综合协调管理和督促检查、文秘、机要、档案、信息、计生、接待等事务工作;负责工业集中区所属人员的工资福利、考核奖惩任免、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等工作:负责工业集中区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招商合作局
负责工业集中区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签约和协调服务等工作;负责工业集中区招商项目的宣传及对外发布;负责工业集中区的外经外贸、外事、旅游、商务、海关、商检等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牵头组织一站式服务窗口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工业集中区投
融资方案,协调相关部门组织融资资料的报批、评审、放款工作。
(三)规划建设局
负责组织编制工业集中区年度投资和建设计划;负责工业集中区项目合同制订;负责工业集中区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 负责建设工程放验线、现场计量签证、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工业表中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项检测、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工业集中区内水、电、各类杆线等配套设施的搬迁和架设;负责工业集中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和工程竣工备案;负责重大基础建设项目的设组织工作;负责城建档案管理和建筑节能管理等工作;负责业集中区内市政设施配套管理、建设与维护、绿化等。
(四)财政局
负责贯彻落实财务法律和财经政策,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工业集中区内各项财政收入工作,配善相关部门及时组织财务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完整保存备金到位;负责财务统计工作。票证、账簿、报表等资料:负责工业集中区内的各类预算内、外资金管理和核算工作:依法依规负工业集中区内规费收取和其他部门的规费代收工作;负责工业集中区内有关经济监督工作;负责工业集中区内审计与监督工作;负责工业集中区内债权清收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的申报工作。
(五)社会事务局
负责工业集中区的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及安置工作;负责联系工业集中区各社区及村委会;负责工业集中区辖区内城市管理执法协调、环境卫生工作;负责集中区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指导协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抢险、调查处理工作。
(六)产业发展局
负责组织编制工业集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入园项目和集中区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负责统计管理和企业经济活动运行分析;配合环保部门对集中区环境污染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协助环保部门做好入园区企业环保评审工作;指导工业集中区内的企业科技、新产品开发,负责科技计划、科研成果和鉴定的审核和申报工作。
(七) 总工室
负责集中区建设中的各项工程技术工作;制订集中区内市政工程设计标准,负责市政工程技术等级确定和成果审查: 负责集中区自建项目的选址、网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与审核;负责工程的勘察、设计、预、结算工作;负责工程技术交底及项目实施过程中重大设计索更的研究论证,参与工程计量与验收管理。
3、人员编制
邵阳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核定开发区专项编制35名,在县本级行政区域编制总量内调整。其中: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各1名,均为副处级;副书记1名,纪工委书记1名,副主任2名,总工程师1名,均为正科级;局长(主任)8名(其中监察室主任1名),均为副科级。
4、派出机构
根据《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加强开发区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 (湘编(2003) 15)和工作需要,分别在邵阳县工业集中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分局,分区内设立邵阳县国土资源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副科级派出机构, 由别为县国土资源局、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和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员编制在邵阳县国土资共同管理,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总额内调剂使用。
二、工业集中区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2776025.82元:
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2572044.22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201281.6元,其中:办公费77115.01元,印刷费56113.59元,差旅费9342元,维修费3788元,会议费0元,、公务接待费40172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4751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00元。
(二)专项支出
专项资金19143476.06元全额落实到位。其中包括;135工程奖补及调增资金6304355元,扫地机器人土地溢价款508388元,呈兴纸品基础设施资金6115941元,超雄基础设施资金671500元,学海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580000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工作经费等2963292.06元。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本年度预算安排控制较好,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公务接待对口接待,减少人数,次数及降低了开支标准。
四、部门整体支出主要绩效
根据部门整体取得的成果及其效益进行综合分析作出结论为良好。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资产的管理,存在重购置,重使用等问题,对一些使用年限或者损坏的资产未能及时申报和处置。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