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地方海事处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7-05-03 来源: 【字体:

 

邵阳县地方海事处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规定,邵阳县地方海事处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1)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水上交通一般等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负责重要码头渡口、重点船舶进行视频监控;

 4)负责组织辖区内渡工和小型船舶船员的培训、考试及发证工作;

 5)负责辖区内水路运输及运输服务业、港口经营行业管理工作;

 6)负责水上搜寻救助、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调动专业或社会资源参与水上应急搜索;

 7)负责水路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

 8)负责中小型水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下属单位预算。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初预算收入287.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7.0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87.06万元。基本支出: 242.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8.28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69.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73万元。项目支出: 45万元。(其中:视频监控开支15万元,水上安全监管经费10万元,安全工作经费2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5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持平:2017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持平。地方海事处按照中央、、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1、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地方海事处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海事处2017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地方海事处机关(事业)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83.7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地方海事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视频监控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有公车和大型设备:地方海事处共有车辆2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地方海事处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

(三)、预算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附件下载:海事处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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