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地方海事处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规定,邵阳县地方海事处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1)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水上交通一般等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负责重要码头渡口、重点船舶进行视频监控;
(4)负责组织辖区内渡工和小型船舶船员的培训、考试及发证工作;
(5)负责辖区内水路运输及运输服务业、港口经营行业管理工作;
(6)负责水上搜寻救助、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调动专业或社会资源参与水上应急搜索;
(7)负责水路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
(8)负责中小型水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2、当年主要工作
(1)查处辖区内水路交通违法行为;
(2)开展水路交通日常安全检查,排查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3)对20个视频渡口和12艘客船进行24小时视频监控管理;
(4)每年度对船员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
(5)对砂石船舶和港口码头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
(6)开展航道巡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7)按指标完成规费征收任务;
(8)按省定计划完成渡口码头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邵阳县地方海事处单位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按公务员法管理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25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25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邵阳县地方海事处单位决算总收入519.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7.45万元,占总收入的61%;上级补助收入202万元。
部门决算总支出38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28万元,占总支出的66%;项目支出130.4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7.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01.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5%。
与上年度相比总收入减少了74%,支出减少了68%。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了72%,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5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0.9%。当年收入、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征收成本收入减少,二是补发了调标工资、津补贴等,人员工资福利收支相应增加。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52%。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交通运输支出 --行政运行23.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海事管理365.5万元。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邵阳县地方海事处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6.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5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6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7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4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加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03批次,1102人,公务接待费开支9.1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7万元,其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相应的经费减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邵阳县地方海事处
2017年6月22日
附件:1、收入决算总表
2、支出决算总表
3、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三公”经费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