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
时间:2023-10-18 来源:邵阳县水利局 【字体:

机构名称:邵阳县水利局

机构地址:邵阳县塘渡口白虎街

负责人姓名:吴小前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编:422100

办公电话(传真):0739-6821419

邵阳县水利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人事科教股、水资源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政策法规与安全、质量监督股、邵阳县水土保持股、水旱灾害防御股、河湖管理股(加挂河长制办公室牌子),下设6个二级机构:邵阳县水政监察大队、邵阳市六都寨灌区邵阳县管理所邵阳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总站(加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牌子)、水利电力勘测设计室、水费征稽办、科学技术站

县水利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全县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乡(镇)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控制地下水资源开采总量。

(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水库、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六)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七)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九)指导协调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场)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督促落实水库防汛抗旱调度命令,承担水利工程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小水电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水利行业的水电站工程;负责拟定全县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指导全县水利信息化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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