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交通建设质安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7-06-30 来源: 【字体:

 

邵阳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根据《关于印发<邵阳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受县交通运输局委托行使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包括县、乡镇、村公路的新建、改建、扩建、大中修和渡改桥、危桥改造工程,不含大型桥梁、隧道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办理农村公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制定监督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具体实施。

(四)监督检查受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督查施工单位是

否按照设计、质量标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工程总体质

量是否达到质量标准要求。

(五)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农村公路交(竣)工程质量检测和鉴定,编写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和监督总结,签发《工程质量鉴定证书》。

(六)指导村群众监督员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七)组织或参与农村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

(八)组织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仲裁工程质量争端。

(九)定期向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汇报受监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情况,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的重大问题和质量纠纷处理事宜应及时向县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报告。

(十)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它职责。 

2、当年主要工作

2016年度我所受监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71个,128.64KM。其中道路加宽工程项目13个,37.72KM;桥梁工程项目七座,243.4延米;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3个,55.218KM。检测验收68个普通农村公路交(竣)工项目,137.36KM;一个重要农村公路项目的基层检测,7.49KM;两个重要农村公路的交(竣)项目,13.352公里;三座桥梁的下部构造,69.88延米。在所有受监项目中不管项目大小,我所始终坚持:一是切实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作职责进行明确交底,对群众监督员、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施工规程及安全技术交底。二是严格执行巡查监督制度。从开工前的质量安全交底到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对每个在建工程项目巡查次数每月不少于1次。采取了巡查和抽查相结合、宏观把关和重点监督相结合、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工作方法,将质安监督工作重点放在关键施工工序和工程重点部位上,对每个施工工地的现场情况、实体质量、技术资料,以及参建各方的质量管理行为进行监督记录,发现问题做好巡查记录并现场拍照存档,做到监督次次有记录。三是严把材料准入关和试验检测数据关。重点抓好路面混凝土和桥梁混凝土的配合比试验,使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要求。桥梁的桩基、钢筋笼制作、桩基砼灌注及梁板的制作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试验检测合格后方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不断优化施工工艺,严格控制原材料规格和质量,确保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厚度、宽度、强度和平整度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四是强化工程竣(交)工质量检测鉴定,把好竣(交)工验收质量关。严格审查工程竣(交)验收资料,确保其真实性、可靠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及时组织做好工程竣(交)工检测鉴定,客观、公平、公正地出具工程质量检测意见书,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质量安全意识。针对“十三五”的提质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我所举行了专题培训。各乡镇场分管领导,行政村负责人及农村公路工程项目相关人员等一百三十余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参建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质量安全防范意识近几年我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较以往有明显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邵阳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原为市管单位,因全市公路暨交通运输质监管理体制改革,2016年1月人、财、物全面一并下放至县里,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隶属县交通运输局管理,纳入县财政全额预算。部门在职实有人数9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9人;在编实有车辆12015年年未实有车辆2台,2016年4月报废一台

当年在职人员9,比上年减少了44%,离退休人员5,与上年持平。其原因是因全市公路暨交通运输质监管理体制改革2016年1月下放县里,下放前调出四人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邵阳县交通质安所决算总收入1145934.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5656元,占总收入的74%;上级补助收入300278.24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门决算总支出974963.13元,其中:基本支出874963.13元,占总支出的90%;项目支出100000元、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78,354.09元,占基本支出的20.38%,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80,033.04元,占基本支出的66.2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6,576.00元,占基本支出的13.33%。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3,581.61元,占本年支出的81.39%。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行政运行693581.61元,占总支出的89%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000元,占总支出的13%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共发生政府采购支出0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邵阳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单位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7529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6515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8775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6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515元。比上年决算减4048元,减少原因是今年3月报废车辆一台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95批次,455人,公务接待费开支28775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2020元,其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压缩“三公经费”的支出。

(三)2016年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元,其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邵阳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

                   2017年628

附件:1、收入决算总表

      2、支出决算总表

      3、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三公”经费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下载:邵阳县交通建设质安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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