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功能分类)
6、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7、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经济分类)
8、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9、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1、2021年部门新增资产申报表
12、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全县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的日常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统筹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2、拟订全县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推进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3、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推进工业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
4、负责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制定全县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全民创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5、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6、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工业经济运行;研究拟订全县电力工业的行业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和经济技术政策,实施电力行业管理和监督,依法依规负责全县电力工业的行政管理;负责指导生产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7、统筹推进经济和社会领域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全县信息化建设;协调全县公用通讯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通讯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
8、、制订全县信息安全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9、负责电子信息通讯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行业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产业政策,推动产业发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
10、负责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技术开发和相关产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
11、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组织推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及产业化工作。
12、承担全县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事项及国防科技重大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国家在县军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其他专项的管理和审计工作,落实全县国防科技工业相关的财税优惠政策,承担全县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的监督管理。
13、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监督管理;承担核事故应急管理职责;指导协调并监督检查县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安全生产、保密、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承担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军队装备管理部门交办的任务。
14、负责全县科学技术进步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15、组织实施科技重点项目。统筹申报和组织实施国家、省科技重点项目工作,协调县科技重点项目与国家、省科技重点项目的衔接与配套;组织县科技重点项目实施中的方案论证、评审立项、跟踪管理与评估验收等。
(二)机构设置
邵阳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科技和经济综合执法大队,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部门在职实有人数51人,局离退休人员14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政府性基金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31.8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831.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53.57万元,主要原因是数据与年初预算数据不符合。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831.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4.7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6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2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53.57万元,主要原因是数据与年初预算数据不符合。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31.8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73.77万元,占44.93%;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支出69.39万元,占8.34%;其他科技交流与合作支出8万元,占0.9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5.69万元,占12.71%;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4.19万元,占5.3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11万元,占0.25%;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5.52万元,占0.66%;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2.61万元,占8.73%;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5万元,占0.51%;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32万元,占3.85%;行政运行支出48万元,占5.77%;住房公积金支出66.29万元,占7.9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779.8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5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电力执法工作经费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电力执法差旅费,办公费等方面;工作经费及信息化建设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费等方面;墙改工作费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费等方面;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3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61万元,增长24.4%,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基本支出增加13.61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增加1.39万元,主要是项目申报,人员培训。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万元,执法人员,及项目申报;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31.82万元,基本支出779.82万元,单位项目支出52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