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0-05-21 来源:县林业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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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部门收支概况

第四部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说明

第五部分“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第七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第八部分其他重要情况事项说明

一、主要职能

   县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工作德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林业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决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县级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定、标注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2)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外的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测管理。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报上级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的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蓄平衡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根据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注,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根据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协调工作,负责中央、省委托县政府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根据相关林业产业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 负责全县油茶产业发展工作,指导油茶及其它经济林的培育和开发利用工作。

(15)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县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统一推进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林业局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办公室、政工股、财务股、造林绿化股、森林资源和森林防火股、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地管理股、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股、5个木材检查站、河伯岭国有林场、五峰铺国有林场、反封岭国有林场、县林科所。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县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2020年初预算收入3073.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73.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收入较上年减少1618万元,主要原因是:邵阳县机构改革,把乡镇林业站改革到乡镇,不在林业局预算。

(二)2020年初预算支出3073.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073.22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1618万元,主要原因是:邵阳县机构改革后,把乡镇林业站下放乡镇,不在林业局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073.22万元。

基本支出: 2901.22万元,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3.86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175.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5.87万元。

项目支出: 142万元,用于林场退休职工生活补助。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68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9年减少0.02万元,邵阳县林业局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邵阳县林业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邵阳县林业局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20年邵阳县林业局机关(事业)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3073.22万元,比上年4691.42万元减少161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1618万元的预算。其中基本支出2901.22万元,比上年4647.42万元减少161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142万元,比上年14万元增加12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邵阳县林业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公车和大型设备:邵阳县林业局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邵阳县林业局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

(三)、预算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点击下载:2020年预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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