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市编办[2005]141号和邵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邵编办[2008]05号规定。邵阳县农民素质教育办单位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1)组织、协调和实施全县农民教育培训工作
(2)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等工作
2、当年主要工作
全县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组织和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72人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7年农民素质办公室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农民素质办公室,其中按公务员法管理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7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7人;车改后实保留车辆0辆。
当年在职人员7人,和上年一样多。
三、决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农民素质办公室单位决算总收入561,291.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1,291.0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门决算总支出493,252.04元,其中:基本支出493,252.04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2017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4,269.92元,占基本支出的5%,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43,574.12元,占基本支出的7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5,408.00元,占基本支出的25%。
与上年度相比总收入减少了2.95%,支出也减少了6.72%。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45.49%,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减少了3.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减少17%。当年收入、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2017年比2016年节约开支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2,700.00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有其他方面支出的一一列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科目一一列示金额和占基本支出的比重)。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7年共发生政府采购支出0元,其中货物类0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0元,其他0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邵阳县农民素质办公室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38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38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7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150人,公务接待费开支5380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元。
(三)2017年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元。
七、相关口径说明及名词解释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邵阳县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