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9-03-05 来源: 【字体: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基层民政组织建设;检查指导乡镇民政工作。

2、负责全县社团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承办全县伤残等级、烈士称号的报批工作。

4、负责全县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退休志愿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特等和一等伤残军人、服役期间患精神病的义务兵、无军籍退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

5、组织、协调全县救灾工作;调查掌握灾情并及时上报,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灾区生产自救,开展减灾活动,负责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管理;负责全县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倒塌房屋争议裁定工作。

6、制定并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全县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7、负责全县城乡社会救济,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和城乡社会特困户定期救济、临时补助及其他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负责农村贫困户的扶持工作;组织实施医疗救助工作。

8、负责全县地名管理,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收集整理地名资料,推行地名称谓、书写(译写)标准化。

9、指导全县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全县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指导、协调全县社区建设工作。

10、负责全县镇(乡)及行政村、居委会的设置、撤销、合并、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调查、规划、踏勘、申报工作,承办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和县际行政区域边界线及全县各镇(乡)之间边界线的勘定工作。

11、负责全县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并对救助管理站进行指导、监督。

12、承担全县老年人、孤儿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13、组织实施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和建设;组织、指导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和残疾职工的权益保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社会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并监督落实。

14、负责全县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工作。

15、负责全县殡葬改革与殡葬管理工作,负责公墓的年检年审工作,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

16、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17、负责全县福利彩票发行和福利资金的管理。

18、办理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19、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组织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2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邵阳县民政局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会管理股优抚股、退役军人安置办、救灾救济股、低收入认定中心、基政股、救助站、福利彩票中心、老龄办、殡仪管理所、慈善办、军休所、社会福利股、婚姻登记中心等部门预算。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县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2018年初预算收入1543.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43.57万元收入较上年减少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13.5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2.52、基本工资支出352.89万元、津补贴94.6万元、绩效工资16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2.06万元、职业年金费48.8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64.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13.81万元、住房公积金73.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1.4万元、办公费33.5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工会经费12.21万元、福利费18.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补助(公车改革补助)28.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9.65万元、退休费54.45万元、生活补助4.82万元、奖励金0.38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公务接待25万元。相对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减少6.8万元邵阳县民政局按照中央、、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1、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邵阳县民政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邵阳县民政局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8年邵阳县民政局机关(事业)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430万元,比上年350万元增加8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退役士兵新机构成立和社会工作站成立预算。其中基本支出350万元,比上年270万元增8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80万元,比上年80万元减少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邵阳县民政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0万元,其中:社会工作站、地名普查等项目支出600万元,服务类项目11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有公车:邵阳县民政局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邵阳县民政局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

(三)、预算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部门预算公开表(2018年)——邵阳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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