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农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8-07-20 来源:    访问量:102 【字体: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根据《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邵政办发[2016]122号)文件规定,邵阳县农业局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1负责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县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提出我县农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办理农业、畜牧水产、兽医、生猪屠宰等行政审批事项。

4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查处加重农民负担、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事)件。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提出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休闲农业、家庭农场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场体制改革后的管理。

5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和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6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负责管理全县蔬菜产业发展和城镇蔬菜产销工作,负责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

7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8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菌菌种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依法负责渔船、渔港、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负责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

9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国家动植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动植物防疫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10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采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2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及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境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14)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提出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15)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6)研究提出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制定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农业机械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开发。

17)依法负责监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业工程机械等农业机械的发牌发证、驾驶人考试考核、安全技术检验和定期检审工作。负责监管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及道路外农机违章行为查处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8)负责县级农机部门开展农机作业质量、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负责监管跨区作业证发放;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工作。参与农村机耕道路建设的规划、验收。

19)负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劳动模范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业专家服务组工作。

20)研究提出县级农业发展资金的安排方案并监督管理。

21)参与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22)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当年主要工作

(一)全面或超额完成农业各项经济指标。

粮食作物:全县粮食作物收获总面积136.465万亩、平均亩产408.7公斤、总产55.8万吨,比去年扩面3.978万亩、增产1.7万吨。其中水稻102.13万亩(早稻45.63万亩,中稻8.45万亩,晚稻48.05万亩)、旱粮作物34.335万亩。

油料作物:全县草本油料作物收获总面积39.46万亩、平均亩产155.8公斤、总产6.17万吨,比去年扩面1.6万亩、增产0.26万吨。其中收获油菜26.5万亩,菜籽总产3.293万吨;花生12.35万亩、总产2.62万吨。

经济作物:全县经济作物总播面积42.8万亩,比去年扩面0.5万亩,其中蔬菜23万亩、水果9.2万亩、药材4.8万亩、西瓜4.5万亩、其它1.3万亩,全县建成了省级蔬菜示范点1个,市级蔬菜示范点2个。

农业产业化:全县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332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2家,市级龙头企业19家,省级龙头企业2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453家,农产品加工企业总产值8.3亿元,同比增长4.3%,实现增加值1.89亿元,同比增长6.2%,其中规模企业总产值6.1亿元,增加值1.3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3%9.6%

(二)坚持粮食安全国家战略,全力抓好粮食生产,确保了粮食产量实现了“十三连增”,获得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

2017年,我局以农业供给测结构性改革为导向,突出搞好了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优质稻标准化生产、粮油高产高效示范创建、湘米产业工程、绿色防控、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及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等重点工作。全县共完成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4.5万亩(省定任务为4万亩),创建粮油绿色高产高效万亩示范片9个,示范面积达34万亩以上;创建高标准优质稻订单生产基地15.14万亩,推广优质稻面积85.42万亩,推广绿色防控面积14.6万亩,发展种粮大户1862户。通过一系列举措,全县粮食作物实现了播面、总产、亩产“三增长”,确保了我县粮食生产在20年一遇的特大洪灾面前不减产,粮食产量实现了“十三连增”,我县被评为2017年度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以救灾补损为主线,大力发展秋冬农业生产,全县办好秋冬种示范基地60个以上,完成种植面积63万亩,为确保“绿色过冬”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下定决心,多措并举,狠抓城乡环境卫生同治工作,实现了全市年度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考评保五争三的目标,在全市排名第二。

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继续把城乡环境卫生同治工作作为全县的“三重”工作来抓,县财政投入专项资金5500万元用于城乡环境卫生同治,建立和完善了严格的考核评比机制,并依照“三重”工作要求,成立了县城乡环境卫生同治工作指挥部,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全力推进城乡环境卫生同治工作深入开展。县同治办坚持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突出“四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重点,对全县各乡镇场环境卫生同治工作督查实行了全覆盖,以高压态势全面推进整治工作。先后开展了春节过后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垃圾简易填埋场专项整治、“四沿”环境卫生专项巡查、垃圾和秸秆禁烧专项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灾后重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全县主要道路及县城周边渣土集中整治、公路沿线垃圾池专项整治、河道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9次,均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改善明显,整治标准得到不断提升,我县年度综合考评排名全市第二,实现了创卫整体水平向全市中上档次稳步推进的良好局面,极大地鼓舞了全县抓好同治工作的信心。

(四)扎实推进夫夷大道征地拆迁、老城区棚改工作、原农机局棚改工作,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

我局承担了夫夷大道征地拆迁、老城区棚改工作38户、原农机局棚改工作,通过努力,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一是根据县委、县政府棚改拆迁工作要求,从我局抽调了两位同志专职参与老城第五项目部区棚改工作,按工作进度全面完成了上级交办的拆迁任务;二是针对夫夷大道原种场和农科所地段征地拆迁工作,我局采取了党组领导班子集体参与,实行分工合作联点负责制,每个班子成员分别负责34户的拆迁任务,目前涉及拆迁的18户已全部完成测量评估工作;三是攻坚克难,稳步推进原农机局棚户区改造工作。我局面对重重困难,砥砺前行,将这项工作纳入到了全县的“三重”工作之中,做为全局的重中之重工作来抓,成立了原农机局棚户区改造指挥部。目前,已完成本区域内所有国有资产和私有房屋的评估等工作,腾空了棚改区域内的所有临街门面,完成了拆迁改造意向入户调查摸底等工作。

(五)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全力以赴,狠抓党建扶贫工作。我局党组始终把党建和精准扶贫、产业扶贫工作做为一切工作的核心,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各中全会精神和“十九大”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局领导班子的核心带头作用,深入开展了党建扶贫工作。一是全面完成党建规定任务。扎实完成了局党组、局机关党委以及各支部规定的所有党组织建设工作,落实了各项党建规章制度。二是大力推进产业扶贫。向贫困村派驻农业科技人员、开展贫困户农业科技培训,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增收致富。形成了“一村一品”的扶贫产业发展新格局。三是全力抓好脱贫攻坚。我局派出3位同志长期驻守在白仓镇夏亮村,所有班子成员和中层骨干参与扶贫帮扶工作,与贫困户结成一对一帮扶。完成村级道路硬化4公里,解决1000人安全饮水问题,村集体收入达2万元,投入了近百万元,确保了夏亮村贫困村出列成功通过市、县验收,得到了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报表扬和肯定。

 

2、加强监管,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一是加强了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和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全年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350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230余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1起,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二是加强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城镇蔬菜生产基地建立健全了生产台账,加大对农产品农药残留的抽检力度,确保了蔬菜、瓜果等农产品不出现农药残留超标现象,我县全年没有发生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三是加强了农机安全监理。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450份,查处违章车辆72台,处置报废车辆6台,排查安全隐患21处,确保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农机安全事故。

3、狠抓落实,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我局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县同治办投入专项资金100万元,以建好县城周边“四沿”美丽乡村示范村和80个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村为核心,着力打造塘渡口镇梅子院村、九公桥镇中合村两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目前,两个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到位,道路交通实现户户通,有线电视、网络入户率达到100%,农村安全饮水普及率达100%,全面完成了创建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农业局单位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预算包括局本级内设机构17个(办公室、人事股、综合调研股、法规股、新农村建设股、企业农场股、发展计划股、市场与经济信息股、科技教育股、粮油作物股、经济作物股、蔬菜股、农村第三产业指导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机管理股、农机安全监理股、财务股),内设二级机构9个以及下辖管理乡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5个。2017年全局总人数654人。在职人数495人(其中局机关公务员及参公人员71人,局机关全额拨款事业人员71人、乡镇全额拨款事业人员353人);局机关及乡镇站离退休人员147人;三农垦场所(大禾岭、农科所、原种场)差额拨款及定额补助管理人员12人。

当年在职人员495,比上年增加了163人,离退休人员147人,比上年增加了79人,其原因是原农办、原农业局、原农机局三单位合并。

三、部门决算总体支出情况

2017年农业局决算总收入97512863.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512863.49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门决算总支出63106985.16元,其中:基本支出52187589.47元,占总支出的82.69%;项目支出10919395.69元,占总支出的17.3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7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64641.37元,占基本支出的4.53%,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0322887.31元,占基本支出的77.2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981583.79元,占基本支出的17.21%。其他资本性支出518477.00元,占基本支出的0.99%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106985.16,占本年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局及乡镇站在职及退休人员等工资及津补40322887.31元,占总支出63.90%,商品服务支出8318190.06元,占总支出13.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981583.79元,占总支出的14.23%。其他资本性支出5484324元,占总支出的8.69%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共发生政府采购支出0元,其中货物类0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0元,其他0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邵阳县农业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71095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0050.50,公务接待费支出191044.5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50.50元,比上年决算增加4726.92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业,农机生产指导及农业农村工作指导服务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08批次,2300人,公务接待费开支191044.50元,比上年决算增加46665.20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2%,主要用于开展农业农村工作及各级专项工作实施等招待支出。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邵阳县农业局

2018710

附件下载:邵阳县农业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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