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农业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时间:2019-04-28 来源: 【字体:

 

根据邵财绩【20184号《邵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2018年财政预算及决算实际,现将我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绩效

1.基本职能

(一)、主要职能及职责

根据《邵政办发[2016]122<邵阳县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之规定,邵阳县农业局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一)负责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研究全县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政策与规划建议,参与农村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的有关工作,参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业、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提出我县农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政策制定,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办理农业、畜牧水产、兽医、生猪屠宰等行政审批事项。

(四)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查处加重农民负担、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事)件。指导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资产财务管理,提出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休闲农业、家庭农场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场体制改革后的管理。

(五)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和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农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六)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建议、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负责管理全县蔬菜产业发展和城镇蔬菜产销工作,负责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

(七)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宰的监督管理。

(八)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增加剂、食用菌菌种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依法负责渔船、渔港、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负责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

(九)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贯彻执行国家动植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动植物防疫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行兽医的管理。

(十)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采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二)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及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境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四)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提出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建议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十五)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六)研究提出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制定有关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农业机械科技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开发。

(十七)依法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业工程机械等农业机械的发牌发证、驾驶人考试考核、安全技术检验和定期检审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及道路外农机违章行为查处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八)负责开展农机作业质量、维修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负责跨区作业证发放;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工作。参与农村机耕道路建设的规划、验收。

(十九)负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劳动模范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业专家服务组工作。

(二十)研究提出县级农业发展资金的安排方案并监督管理。

(二十一)参与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二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主要绩效

(一)农业经济指标圆满完成

粮食作物:全县总播面135.393万亩、平均亩产412.7公斤、总产55.84万吨,比去年面积减少1.067万亩、增产0.07万吨。其中水稻101.3万亩、旱粮作物34.093万亩。

油料作物:全县草本油料作物总播面39.648万亩、平均亩产155.2公斤、总产6.15万吨,比去年扩面0.188万亩、增产0.004万吨。

经济作物:全县总播面26.2万亩,比去年扩面0.58万亩,全县建成省级蔬菜示范点1个,市级蔬菜示范点2,县级蔬菜示范点8个。

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企业达332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2家、市级龙头企业16家、省级龙头企业2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050家;农产品加工企业总产值8.3亿元,同比增长4.3%,实现增加值1.89亿元,同比增长6.2%

(二)粮食生产工作成效突出

2018年,我局紧紧围绕争创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的目标不放松,狠抓粮食生产,确保全县粮食安全有效供给,进一步夯实了农业经济基础。年初,我县出台了《邵阳县2018年粮食生产工作方案》(邵办文〔2018〕18号)、《邵阳县2018年粮食生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邵办文〔2018〕17号)文件,并以县政府名义与各乡镇场签订了粮食安全责任书,分解了目标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对照年初目标,我局重点抓好了专业化集中育秧、专业化统防统治、优质稻标准化生产、测土配方施肥、湘米产业工程、粮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等工作。全县粮食作物收获总面积达135.393万亩、总产达55.84万吨,草本油料作物收获总面积达39.648万亩、总产达6.15万吨;全县完成早稻机插秧、抛秧集中育秧面积达到7.8万亩,发展30亩以上种粮大户1862家;创建万亩省级双季优质稻产业园1个,建设三千亩县级双季优质稻产业示范园2个,发展优质稻42.25万亩(其中高档优质稻面积达10.12万亩以上)。

(三)乡村振兴工作开局良好

我局牵头落实乡村振兴工作,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方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以规划引领、质量兴农、绿色发展和生态宜居为重点,以点带面,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1、高度重视,强化部署抓落实。我县于9月19日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邵发〔2018〕17号)文件,建立了由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实施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落实了党政一把手是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三级书记一起抓的工作要求,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印发了《邵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邵办文〔2018〕112号)文件,县人居环境治办印发了《邵阳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邵人居整治办发〔2018〕2号)等文件。

2、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抓好典型。今年以来,我县突出以五峰铺镇新田村(合并前原村名弄子村)为示范点,围推乡村振兴要求,重点开展综合规划设计等具体工作,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各乡镇场积极落实规划领引。新田村依托金江乡旅游产业地利优势,努力打造弄子乡村生态旅游开发,以休闲农业建设理念为主导,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指南,制定了弄子村田园综合规划,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力争将弄子村申请为湖南省20182020年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四)美丽乡村建设有序推进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我局会同县委政研室、县政府经研室深入进行了调研考察,选定了市委联点领导及县委常委会组成人员“美丽乡村”示范点15个。9月19日,县委、县政府出台了《邵阳县2018-2020年美丽乡村建设办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邵办文〔2018〕113号)文件,9月20日,组织召开了全县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了把美丽乡村建设内容纳入了乡镇绩效考核指标当中,实行县级领导挂点负责制,县委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分管农业的政府领导分别联点创建一个美丽乡村示范点,援建单位驻村负责帮助建设,乡镇场政府负责具体落实。各联点驻村援建单位均已组建了工作小组入村开展援建工作。其中市委领导联点创建的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个,已完成建设任务的80%;县委领导联点创建的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018-2020年)14个,正在按县级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当中。我局每季度定期对15个美丽乡村示范村进行全面督查考核,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五)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今年我县城乡环境卫生同治工作,参照市里具体做法,第二、三季度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从第四季度起再次移交给县农业局牵头负责,并改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与美丽乡村建设一并考评。我局紧跟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新要求,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胜之战来部署安排。组织召开了全县性工作推进会,统一印发了《邵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邵办文〔2018〕112号)、《邵阳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邵人居整治办发〔2018〕2号)、《邵阳县禁止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管理办法(试行)》(邵政办发〔2017〕56号)等文件。

今年以来,我局除开展迎接市级检查和省市专项督查外,还进行了三次县级专项检查,对各乡镇场工作情况予以排名通报。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共完成提升生活垃圾治理水平行政村63个、新增对生活垃圾治理的行政村个数78个,全县共配备保洁员2595人,共覆居民105万人,修建垃圾池5263个、垃圾中转站7座、大型无害化垃圾焚烧炉5座,年清运处理垃圾11.5万吨以上。在厕所革命及粪污治理方面,共完成改造(新建)卫生厕所39466户;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共完成新增对生活污水进行治理的行政村35个;在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面,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70.8%、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6%;在村庄规划方面,实现村庄规划编制覆盖率30%以上。顺利通过省垃圾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我县开展的2014-2017年三年环境整治工作中期评估,通过评估我县在全省排名处于中上水平,实现了预期工作目标。

(六)精准扶贫工作积极落实。

一是全力推进驻村帮扶工作。根据精准扶贫工作要求,今年我局共承担了4个贫困村的驻村帮扶工作,联点安排的未出例贫困村有白仓镇千秋村、石龙村,已出例贫困村有白仓镇夏亮村、塘代村。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帮扶成效,我局派出了2个驻村帮扶工作队,并明确了一名专职分管领导专抓驻村帮扶工作。同时,我局严格依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帮扶精细管理考核和作风建设的意见》(邵办文〔2018〕74号)要求,实行了驻村帮扶工作队和结对帮扶贫困户全覆盖,对所有贫困户,联户干部职工每月入户走访2次以上。

二是全面落实产业扶贫工作。我局依照省委、省政府三个“百千万”工程和县委、县政府《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邵发2017〕4号)、《邵阳县2017年产业扶贫工程脱贫攻坚实施方案》(邵政办发〔2017〕46号)要求,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鼓励和发展庭院经济,推行“一乡一品”、“一村一品”和“数村一品”产业布局。发展优质稻产业基地和科技示范园,大力推行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和水稻生产工厂化育秧以及机耕、机播、机收作业;在五峰铺镇、下花桥镇等区域创建了万亩双季优质稻产业园1个,示范面积达1.3万亩。6月21日,我局组织全县农业领域的龙头企业和有经营特色的非龙头企业召开了专题会议,指导企业建立生产基地,推进产业化发展,指导企业建立原料基地,支持企业进行品牌建设。对创建省级著名商标、驰名商标、三品一标认证,县财政给予一定的奖补,通过“百企帮百村”活动,鼓励和支持华强粮油、兴隆粮油、日恋茶油等10家龙头企业联点帮扶10个贫困村,解决就业人口385人,帮助贫困人口5980余人。

(七)重点工程建设加速推进。根据市、县重点工作要求,我局加速推进了原农机局棚户区改造工程,严格依照工程原定计划推进工程落实,积极破解招商引资瓶颈,争取政策支持,实质性推动棚改工作取得新成绩。一是完成了225户住户拆迁意向调查摸底工作,同意率达98%二是完成了4间门面和机械加工厂的拆迁工作,拆迁面积300平方米;三是完成了招商引资工作,918日正式与开发商签订了合作开发合同,引进项目投资3350万元;四是组织召开了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业主拆迁动员大会,切实做好了安置补偿政策的入户宣传工作;五是完成了78户拆迁户房屋测量、评估及价格公示工作。在20192月中旬前完成所有房屋的补偿、腾空与住户的安置工作,争取在年前启动改造区域内建筑物的拆除工作,达到“三通一平”标准,做好土地招、拍、挂工作,确保工程进度顺利完成。

(八)其它业务工作如期完成。

一是积极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为粮食生产保驾保航。为切实增强全县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能力,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推进绿色强农行动,我局通过公开招投标择优选定了两家服务公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免费为全县种粮大户开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防治面积达25000亩,同时又采用第三方公司通过高科技测绘手段对全县大户统防统治面积进行实地测量,确保了面积精准无误,客观公正。

二是确保了农业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强化农业行政执法力度,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春季农资打假暨专项治理行动和农业技术下乡活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0起,立案5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10余万元。加大了对农产品农药残留的抽检力度,完成农产品抽检2000批次,确保了农产品未出现农药残留超标现象,全县共启动了5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乡镇监管示范站建设,推进了工作落实。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能够拥有合格的检验检测场所和设备设施,局机关根据单位撤并职能整合工作要求,对原农业局农资仓库和土肥实验楼进行了全面改造装修,做为检测中心的办公场地和实验室。重点加强了农机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了岗位责任制、事故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等制度,开展农机专项整治活动4次,全县农机生产形势平稳,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农机安全事故。

三是积极开展污染源普查和“两区”划定工作。我局根据《湖南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要求,积极推进种植业污染源加密普查工作,安排了专项工作经费,配齐了普查人员,出台了《邵阳县第二次全国种植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开展了专门的培训。目前,所有外业工作已全部完成,正在紧张地进行数据录入和分析总结当中。我局依照《湖南省水稻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棉花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83号)要求,出台了《邵阳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做好了“两区”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籽生产功能区)的前期准备工作,现已走完了招投标程序和技术员业务培训工作,下一步将进行紧张的外业操作,目前我县这项工作处于全市领先地位。

四是全面推进全国第二次种植业污染源普查工作。今年5月我局成立了邵阳县种植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莫海天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及乡镇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普查办公室,具体负责种植业污染源普查的日常工作。我县并统一下发了《邵阳县第二次种植业污染源普查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根据普查经费本级财政负责的原则,我局还积极向县领导争取普查工作经费,实行实报实销,为保障普查成效,通过招投标程序委托第三方公司全面负责我县种植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选聘了普查员和指导员,确定了普查乡镇、村,精心组织普查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全面完成了入户调查、信息采集和资料录入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农业局单位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1个,分别是农业局机关内设机构17个、内设二级机构9个及下辖45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及农业机械管理站。农垦场所三个。财政预算我局总人数656人,其中:部门在职实有人数503人,离退休人员153人,农垦场所管理人员12个。2018年预算总收入5022.32万元,基中:工资福利支出4216.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1.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7.73万元,专项支出165万元(年底财政压减20%,实际到位132万元)。

三、部门决算总体支出情况

2018年农业局决算总收入10129.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29.6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部门总支出985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9.69万元,占总支出的63.53%;项目支出3592.82万元、占总支出的36.4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2018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61.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7%,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303.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7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7.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5%2018年与上年度相比总收入增加5.51%,商品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26.4%,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6.7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比上年减少74.67%。当年收入、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总收入增加是因为人员工资普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比上年减少的原因是局机关及乡镇退休人员工资待遇纳入社保统发。二是商品服务支出相比上年增加是因为单位工作职能增加及专项工作开展所需。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邵阳县农业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1.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1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45万元)。相比上年下降20.22%。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业生产指导及专项工作实施等运转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湘政发【201233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认真执行年初预算方案。2018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300批次,1500人,公务接待费开支12.45万元,相比上年减少6.65万元,同比下降34.82%,,主要用于开展各项农业工作及指导农业生产上级检查及验收会议等支出。

六、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年初制订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项目资金使用的原则和使用方向严把资金审批及使用关。年度各类项目或重点工作实施前,由项目实施股室站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县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计划),包括实施主要内容、规模、资金支出环节及使用额度等。各股室及站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和重点工作方案,提交局务会和局党委研究,审核确定后按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审批程序报县财政和相关领导批准。项目实施时,经批准后的项目和重点工作,交由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各实施单位要严格按方案不折不扣的完成目标任务。严把资金支出关,不得超出规定的资金支出额度或挪用专项资金,更改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及用途。如确因需要增加实施或工作费用,需事先报告局项目领导小组同意,否则拒报超额开支。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验总结,然后申请局项目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并由验收组出具验收报告,作为项目实施开支报账结算的依据。

七、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机关固定资产总值至201812月底为170.29万元(房屋建筑类71.58万元,通用设备类80.06万元,家用家具类、专用设备类型18.65万元)。其中在使用资产170.29万元。2017年我局遵循与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的要求,遵循科学合理,优化资产结构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严格按照财政部令【2017】第87号文件及邵财发【201843号(邵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2019年政府采购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根据本单位工作开展实际需要,所有物资采购实行先向政府采购部门申报,并根据采购部门核批的采购方式实行具体采购。采购的资产单位由相关使用股室进行验收和保管使用,采取“谁使用、谁负责”。局财务室按照采购资金的要求实行规范报账及支付,并及时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台账,进行会计核算。不仅保障了我局正常办公运行,从而也提高了我局固定资产利用率。

 八、意见及建议

    随着农业部门的合并,经常性专项工作量大、单位人员多、建议县级财政加大我局专项工作经费预算及各级专项资金的县级配套,确保我局日常工作及我局农业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邵阳县农业局

                              2019221

 

附件下载:2018年度“三公经费”情况统计表(附三).xls
2018年度非税收入完成情况统计表(附四).xls
2018年度固定资产情况统计表(附八).xls
2018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情况统计表(附七).xls
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附六).xls
2018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五).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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