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功能分类)
6、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7、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经济分类)
8、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9、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1、2021年部门新增资产申报表
12、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信息。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省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现有在职公务员及参公人员82人,在职全额事业拨款人员79人,差额拨款及定额补助人员12人(原种场、大禾岭农科所管理人员)。离退休人员124人。局本级内设机构20个(办公室、政工股、法规股、政策与改革股、发展规划股、财务室、乡村产业发展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市场与信息化股、对外交流与合作股、科技教育股、农村资源保护与利用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种植业管理股、畜牧兽医股、渔业渔政管理股、种业管理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田建设与农垦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邵阳县农业农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政府性基金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339.2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339.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339.29万元,主要原因是1、机构合并,在职人员增加。2、专项经费及公务费预算比2020年减少2.45%。减少的原因是缩减开支。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339.2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1.69万元,农林水支出1,776.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9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339.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339.29万元,其中: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0.08万元,占0.4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0.66万元,占3.45%;执法监管支出8万元,占0.34%;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22万元,占0.9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9万元,占0.1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79万元,占7.65%;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48万元,占2.05%;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8.3万元,占0.35%;行政运行支出1,698.24万元,占72.6%;住房公积金支出120.99万元,占5.1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1.33万元,占6.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140.2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199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村级“互联网+监督”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举办互联网+监督培训班;2、完成对全县村级互联网+监督业务指导及督查检查方面;村级财务清查及清产核资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1、完成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录入工作;2、对发放的赋码登记证书进行变更;3、要完成产权系统年报统计工作;4、对已经发放的股权证书进行核对和纠错;5、完成2022年度清产核资系统录入和数据导入“互联网+监督”系统;6、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资料入馆。7、做好迎接省市关于产权工作检查工作。8、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回头看”方面;减负、家庭记帐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1.举办减负培训班2次; 2.张贴强农惠农有关宣传资料8500张(份),发放宣传手册25万张(份); 3.完成对全县农惠农监督检查200次; 4.迎接省市年度考核,确保不列入重点监控县; 5.年度内所有强农惠农监管台帐,检测记录全部建档归卷方面;能源办工作经费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和实施全县农村户用沼气的维修运行管理工作,2、组织和实施全县农村户用沼气的维修运行管理工作,3、组织全县报废的沼气设施的调查摸底及报废沼气设施的安全处置工作方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1.召开全县农产品安全工作会议1次,举办农产品安全培训班2次; 2.张贴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宣传资料8500张(份),发放宣传手册5000张(份); 3.印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台帐2500份、农产品合格证10000份。 4.完成对全县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督检查200次。 5.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验检测600份(次)。 年度内所有监管台帐,检测记录全部建档归卷方面;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1、基层党员开展廉政自查活动(每月一次),2、组织基层党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3、组织党员每月开展党员生活,相互指出对方生活及工作上的不足方面;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宣传手册及宅基地批准书,张贴宅基地有关宣传资料,年度监督检查所需车费,设备维护、资料费用方面;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核查新购农机具6000台方面;农垦农场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1.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培训班4次; 2.张贴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宣传资料2200张(份),发放宣传手册12000张(份); 3.参加省市组织培训3次; 4.完成对全县培育和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2家,做好申报工作; 5.引导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发展; 6.完成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项目检查50次, 7.迎接省市年度考核,确保示范社不纳入“经营异常社”; 8.年度内所有监管台帐,记录全部建档归卷方面;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1、完成新增市级龙头企业10家:2、完成新增省级龙头企业2家方面;农业执法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春秋农资打假,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执法办案水平方面;确权颁证后期工作经费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培训土地承包确权工作人员1次并发放资料,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确权工作相关政策,及时处理土地承包确权纠纷案件率,确保无土地承包确权纠纷工作案件率方面;蔬菜生产专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1、扩大设施蔬菜基地建设,2、支持推广温室大棚、水肥一体化、全程机械化、智能化和漂浮育苗设施蔬菜基地建设,3、引进蔬菜新品种、新技术,4、举办蔬菜种植技术交流和观摩会方面;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经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培训土地承包调解与仲裁工作人员2次并发放资料,发放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与仲裁相关政策,土地承包及时调解与仲裁工作案件率,确保无土地承包调解与仲裁工作案件率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8.1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2万元,增长3.61%,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基本支出增加6.2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增加7.2万元,主要是机构合并,职能增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339.29万元,基本支出2,140.29万元,单位项目支出199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