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邵阳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主持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2、当年主要工作
1、胜利地召开了全县十七届人大第二、三次会议。
2、完成了对 《林业法》、《预算法》《环保法》等五部法律的执法检查。
3、依法对政府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
4、参与县里的扶贫开发、油茶造林等中心工作。
5、参与县内的重点项目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邵阳县人大常委会单位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邵阳县人大常委会,其中按公务员法管理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在职实有人数39人,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75人;。
当年在职人员39人,比上年增加了8.2%,离退休人员36人,比上年增加了12%,其原因是在职人员的调入及正常退休。
三、决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决算总收入118810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8103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门决算总支出11748943元,其中:基本支出11748943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标支出0元、上级上解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2017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389563元,占基本支出的45.88%,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736356元,占基本支出的40.3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23024元,占基本支出的13.81%。
与上年度相比总收入增加了6.16%,支出增加了6.25%。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了5.68%,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9.7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10.52%。当年收入、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2017年度实行公车改革后对职工的公车改革补贴较上年的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近18万元。二、2017年在职与退休职工的津补贴上调与补发,较上年增加支出30.5万元。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单位实行公车改革及其他经费支出的严格控制。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81032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分类属行政运行占比100%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7年共发生政府采购支出124689元,其中货物类124689元、工程内0元、服务内0元、其他内0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邵阳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车辆合计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重点绩效评价等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我单位对本年召开的第十七届二、三次人大会议、参与县里的扶贫开发、油茶造林等中心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具体情况是:1工作任务圆满完成,达到了预期目的,2、资金的使用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略有节余,总体评价良好。
八、“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邵阳县人大常委会单位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2887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887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元月我单位实行公车改革,所有车辆全部划入县公车管理平台,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台,比上年决算支出减少158816.6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399人,公务接待费开支12887元,比上年决算增加740元,主要原因是所联扶贫村来人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2017年单位因公出国(境)人数0人,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不许公费出国。
九、相关口径说明及名词解释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邵阳县人大常委会单位
2018年7月16日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下载:人大2017年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