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政人干〔2011〕10号
邵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朱志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机关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朱志华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二O一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