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察检查;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建立完善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和信息服务系统。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法并实施监察,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定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落实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利用。
4、负责全县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全县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规定,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
5、建立覆盖全县的社会保障体系;编制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决算草案。
6、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贯彻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及企业工资指导线,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7、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落实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负责政府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落实有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协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11、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当年主要工作
1、完成上述11项工作;
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驻村帮扶、双季稻生产联点、烟叶生产、油茶联点、第一支书、党员进社区开展服务、城乡环境卫生同治等相关中心工作;
3、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1月由原邵阳县人事局及邵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整合而成,属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人事股、工资福利股、基金监督和规划财务股、养老保险股等12个行政股室。下辖二级机构有:机关社保站、企业社保站、失业保险站、劳动监察大队、工伤保险站、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站、就业服务局、仲裁院、人才交流中心及二十三个乡镇劳服站。机关编制为27人,在岗人员48人,退休30人;二级机构编制62人,实有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为89人,退休人数为10人,设有独立办公场地;二十三个乡镇劳服站编制数为89人,实有正式在编在岗人员52人、乡镇协理员74人,退休人数1人,在各乡镇设有独立办公场所。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1、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我局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管理和执行力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积极为本单位发展服务。一是严格合理利用我局2016年基本支出预算资金。2016年我部门基本支出2184.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48.61万元(基本工资400.62万元、津贴支出249.9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07.44万元等),该项支出基本与年初预算990.17万元基本持平;商品和服务支出199.34万元,与年初预算161.25万元对比,超支38.09万元,原因是2015年年末在开展部门预算时,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项目共四类,分别为基本办公经费的预算(预算标准为在职干部按人均0.5万元计算办公费用共90.5万元)、工会经费的预算(按在职干部工资和津贴总额的2%提取)、福利费的预算、公务用车维护费(按每台车每年4万元的经费计算),针对我局社会职能多、工作面广、工作量的特点,以上商品和服务支出的预算是不符合我局工作开展的实际需求,此项支出预算严重不足,为弥补此项费用的不足,人大批复我局三种类型的工作经费:1劳动保障事业经费250万元、2农民工维权工作经费5万元、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经费17万元为专项工作经费,根据工作开展过程中,经费的实际使用性质,我单位已多次申请将此三项专项工作经费列入常规工作经费预算。
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管理。为加强公车管理,我部门建立健全公车管理制度,杜绝了公车私用的情况,我部门公务用车共9辆,2016年公务用车费用总计为30.49万元。严格公务接待,规范接待标准,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所有接待实行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根据来文或来函开出接待单及定好陪同人员、接待标准。2016年公务接待费用总计44.67万元,均低于年初预算数据。无因公出国支出。通过一系列措施促使我局干部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提高了思想认识,养成了节约习惯,使财政资金实现最大效益化,用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
(二)、项目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年初预算我部门有三个项目经费:劳动保障事业经费250万元、农民工维权工作经费5万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经费17万元。
根据单位行政职能,人社部门肩负着全县社会保障各险种基金征缴、支付运营、管理及人事综合管理、绩效考核评估、就业创业促进、劳动关系构建、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职责,涉及面广,服务人群多,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劳动保障事业经费的250万元实际上用于弥补公用经费预算的不足,2015年基本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农民工维权工作经费、劳动仲裁工作经费17万元基本用于差旅、培训费用,建议在年初进行部门预算时纳入常规工作经费预算,以保障我部门正常工作的开展。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75.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4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4.67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6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49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610批次,6820人,公务接待费开支44.67万元。
五、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0日
1、收入决算总表
2、支出决算总表
3、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三公”经费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