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8-06-25 来源: 【字体: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责

根据邵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规定,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察检查;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建立完善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和信息服务系统。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法并实施监察,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定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落实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利用。

4)负责全县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全县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规定,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

5)建立覆盖全县的社会保障体系;编制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决算草案。

6)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贯彻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及企业工资指导线,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7)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落实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负责政府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落实有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协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11)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当年主要工作

1)完成上述11项工作;

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驻村帮扶、双季稻生产联点、烟叶生产、油茶联点、第一支书、党员进社区开展服务、城乡环境卫生同治等相关中心工作;

3)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3个,分别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中按公务员法管理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8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5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189人,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189人;车改后实保留车辆1辆。

当年在职人员189人,比上年增加了1.61%,离退休人员31人,比上年增加了3.33%,其原因是退伍军人安置及职工正常退休。

三、决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我局决算总收入29693688.00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693688.0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部门决算总支出28352748.85 元,其中:基本支出28352748.85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00元、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

2017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822,684.19元,占基本支出的17.01%,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3,029,986.56元,占基本支出的45.9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15,341.10元,占基本支出的10.64%。

与上年度相比总收入增加了27.92%,支出也增加了29.82%。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了26.20%,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37.3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15.87%。当年收入、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度预算调整。二是对事业单位补贴增加。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52748.85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52748.85元,占本年支出的100%。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7年共发生政府采购支出0.00元,其中货物类0.00元,工程类0.00元,服务类0.00元,其他0.00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度我局车辆合计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我单位对农民工维权、劳动仲裁等工作进行了绩效评价,具体情况是农民工维权工作经费、劳动仲裁工作经费基本用于差旅、培训费用、宣传等单位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在资金的使用上也是按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使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定下来,确保了每项资金用在该用的地方发挥该有的作用,2017年我部门很好地完成了以上相关工作。

八、“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我单位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65,423.75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1,917.19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13,506.56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00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7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917.19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52976.76元,主要用于汽车维保及加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620批次,6719人,公务接待费开支413,506.56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3149.60元,其主要原因是接待标准降低。

(三)2017年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费0.00元

七、相关口径说明及名词解释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5日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下载: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附件(固定模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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