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部门收支概况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说明
第五部分“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第七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第八部分 其他重要情况事项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九部分名词解释
第十部分相关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新增资产申报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属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部门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定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建立全县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除医疗生育保险以外的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邵(回邵)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定技能人才培养、 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贵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 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县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绩效考核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制度和拟订县级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相关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选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4、与县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 内设机构设置
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内设14个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股、财务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农民工工作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法规监察和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股、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统计信息股、表彰奖励股。所属二级机构包括: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就业服务局、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管理站、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站、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站、县工伤保险站、县失业保险站、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站。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县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县就业服务中心、县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劳动监察大队、仲裁院、被征地农民保险站。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0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县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2020年初预算收入1360.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60.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收入较上年减少606.79万元,主要原因(或项目)是:基本支出经费及专项经费预算调整,另乡镇劳服站人员隶属关系及经费转入乡镇。
(二)2020年初预算支出1360.3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0.37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606.79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经费及专项经费预算调整,另乡镇劳服站人员隶属关系及经费转入乡镇。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360.37万元。
基本支出:1186.37万元,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6.56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108.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1.29万元。
项目支出:174万元,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劳动保障事业经费160.00万元,农民工维权工作经费3.00万元,劳动仲裁工作经费11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减少: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9年减少3.00万元,本部门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本部门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部门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20年本部门机关(事业)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82.52万元,比上年394.61万元减少112.0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各项支出及专项支出预算。其中基本支出108.52万元,比上年177.01万元减少68.4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174万元,比上年217.6万元减少43.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有公车和大型设备: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2020年没有新增资产配置。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本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
(三)、预算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点击下载:部门预算公开表2020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