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2-06-10 来源:邵阳县 【字体:

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7、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18、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19、国有资产经营预算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21、专项清单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定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建立全县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除医疗生育保险以外的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邵(回邵)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定技能人才培养、 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贵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 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县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绩效考核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制度和拟订县级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活动相关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选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4、与县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

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内设机构包括: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内设14个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股、财务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农民工工作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法规监察和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股、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统计信息股、表彰奖励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本级、县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县就业服务中心、县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劳动监察大队、仲裁院。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493.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93.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7.41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支出增加,劳动事业保障经费,农民工维权经费,劳动仲裁等。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493.9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0.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54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7.41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支出增加,劳动事业保障经费,农民工维权经费,劳动仲裁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93.9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256.9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3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劳动事业保障经费支出144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事业保障等方面;劳动仲裁专项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仲裁等方面;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等方面;农民工维权专项经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农民工工资等方面;社保基金监管工作经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社保基金监管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117.7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99万元,下降4.0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年初预算减少公用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0.02万元,主要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52万元,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2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没有场节庆、晚会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9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6.92万元,项目支出23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人社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新)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主办单位:邵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县数据局 |联系方式:0739-6821117(县政府办) 0739-6834107(县数据局)
网民监督举报电话:0739-6560308(县委网信办) 版权所有:邵阳县人民政府 Copyright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3007878号 湘公网安备 43052302000107号 网站标识码:4305230028
主办单位:邵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邵阳县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