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邵阳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时间:2018-06-25 来源: 【字体:

 邵阳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根据《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邵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邵政办发【201621号)以及邵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邵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更名的通知》(邵编办发【20175号)规定,邵阳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的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2)负责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从事经营活动的各类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负责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准入行为、退出行为的全程监督管理。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5)承担查处传销案件和违法直销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依据职能权限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股权出质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协调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的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负责中国驰名商标的推荐申报和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的申报,负责县知名商标的评选认定工作。

    10)组织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组织指导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11)负责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提高全县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12)负责产品质量宏观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湖南省质量振兴规划,推进质量兴县战略和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质量奖励主题活动,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按管理权限组织或协 助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强化对市场主体信用监管。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参与组织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组织协调部门和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标准的实施,依法管理、组织实施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全县农业、工业、服务业及其他领域标准化工作,负责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推进工作,管理全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监管,依法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

    15)、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并进行统计分析。

    16)负责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监督抽查、定期检查、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制度;管理产品质量各项法定检验工作;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对烟花炮竹产品质量的检验监督;组织开展生产领域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打击行动,依法查处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违法行为;负责管理生产领域产品质量投诉和举报;根据县政府的授权,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17)承担辖区内食品相关产品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管理,参与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实施不安全食品相关产品召回制度。

    18)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检测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19)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开展科研、技术引进工作。

    20)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培训和信息化管理工作。

    21)贯彻实施国家、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保健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性政策规划、规范性文件,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县、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直报制度,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2)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监测。

    23)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处置工作;负责药 品互联网销售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化妆品管理办法。

    24)负责全县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投诉举报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25)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26)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乡镇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27)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28)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展与食品药品监管有关交流与合作,推进全县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29)规范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和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30)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配合做好辖区内所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性质认定和相关责任界定工作。

    31)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当年主要工作

  (1)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2)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力度;

    3)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

    4)全力查办其他市场秩序违法行为;

    5)大力推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6)大力推行品牌战略工程;         

    7)抓好标准化工作;

    8)积极推进质量管理工作;

    9)积极开展年报工作;

    10)严防死守,做好禽流感防控;

    11)立行立改,整改环保突出问题;

    12)积极创建市级文明卫生单位;

    13)联点扶贫攻坚;抓好党建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7年邵阳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202人,离退休人员78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280人;车改后保留车辆8辆。

  当年在职人员202,比上年增加了3.06%,离退休人员78人,比上年增加了2.63%,其原因是退伍军人安置。

  三、决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邵阳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单位决算总收入35350230.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35350230.6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部门决算总支出35936363.54。其中:基本支出30581560.94元,占总支出的85%;项目支出5354802.6元,占总支出的15%;其他资金支出0元、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2017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587494.82元,占基本支出的29.5%,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2203568.92元,占基本支出的6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45299.8元,占基本支出的8.7%

  与上年度相比总收入增加了15.85%,支出也增加了17.77%。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了7.17%,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45.2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14.74%。当年收入、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的调标;二是人员增加;三是机构改革遗留问题。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936363.54,占本年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30581560.94元,占总支出的8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354802.6元,占总支出的15%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共发生政府采购支出0元,其中货物类0元,工程类0元,服务类0元,其他0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邵阳县食品药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车辆合计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七、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我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整体预算总支出2555.42万元,其中专项支出535.48万元。具体情况是从预算配置情况看,预算资金覆盖所有工作的各个需求方面,“三  公”经费预算没有超过上年预算安排。2017年预算资金能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需要,考虑额外因素必要合理,分配的结果合理,能基本保证人员经费支出和单位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对于重点工作经费的安排,我局全力保障,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所有监管执法工作经费专项专用、按需使用,集中资金、集中人员求实创新,积极办大按,重点办要案,查办各类违法案件554起,罚没入库375万元,基本保证了全局重点工作的需要。

    八、“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邵阳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50874.92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6321.22,公务接待费支出294553.7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7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321.22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65680.74 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512批次,6327人,公务接待费开支298330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776.3元。

  (三)2017年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费0元。

     九、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邵阳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625 

 

2017年度邵阳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附件

 

附件下载:2017年度邵阳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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