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领取失业补助金有关政策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邵阳市失业保险补助金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我市本级失业补助金申报工作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情形:
1、申领人必须有参保(失业保险)记录,申领失业补助金目前处于失业状态,无论省内或者省外都没有单位为您缴纳社会保险。
2、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参保人员(参保不足一年或因本人意愿失业的),可在最后一次失业保险参保地申领失业补助金。
(二)不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情形:
1、创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改制企业病养退养人员不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于重新就业原因已核定待遇未领完的人员,若重新就业后一直未参加失业保险,目前再次失业的,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
3. 其他法律法规不符合申领的条件。
(三)停发失业补助金情形: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二、失业补助金发放条件及申领所需材料
(一)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及期限
当前邵阳市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20元/月,只能领取一次,最多可领取6个月。
(二)申领程序及所需资料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请使用便捷申领方式,即到微信公众号关注智慧人社公众号,或进入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按照网上程序进行申领。符合领取条件而网上申领有问题的可以到现场申领(地址:市人社局二办公区三楼307)。
现场申领所需资料:1、承诺书;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社保卡复印件(社保卡如果不是农业银行的,还需提供农业银行的银行卡复印件);4、改制分流表复印件(改制单位身份需要核实和补录系统的提交);5、正确填写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表。
三、骗取失业补助金责任处理
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提供的社会保障卡就身份证件信息通过数据比对,核验参保信息库中的信息,确认申领人员是否符合领取条件。无法核实的,通过基金预警、审计等监督部门数据核查发现失业人员违规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停发失业补助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法追缴违规领取的失业补助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