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六个重点是什么?
1.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情况。
2.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导扫黑、除恶、治乱的成效,特别是发动群众情况,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情况。
3.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相关监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强大合力、整治突出问题情况。
4.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情况。
5.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
6.围绕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情况。
三十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对象有哪些?
各级党委和政府、各有关部门。
三十二、纪检监察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定位是什么?
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既打黑恶犯罪,又打幕后“保护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防其坐大成势。
三十三、组织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定位是什么?
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一是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二是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坚决把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三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能力。
三十四、公安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线索摸排核查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主动摸排发现涉黑涉恶线索,认真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充分发挥专业手段和数据资源优势,主动摸排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协同组织、民政部门对村和社区“两委”成员涉嫌黑恶犯罪进行审查。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黑恶犯罪进行情报研判,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建立“派出所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工作机制”、“涉黑涉恶警情分析研判制度”,主动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三十五、民政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线索摸排核查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在基层选举资格审查、村级事务民主监督等工作中,重点发现涉黑涉恶人员操纵村民委员会选举,争当村民委员会成员或者扶持代理人,涉黑涉恶人员插手村级公共事务、垄断农村资源,涉黑涉恶人员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等线索。
三十六、组织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线索摸排核查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及时对村党支部班子成员是否涉黑涉恶进行排查,通过整顿基层涣散党组织及时发现一批把持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分子。
三十七、纪检监察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线索摸排核查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及时对农村两委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霸占集体财产的职务犯罪进行排查;在职务犯罪侦查过程中,要深挖彻查,及时发现其他涉黑涉恶线索;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发现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线索。
三十八、司法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线索摸排核查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利用基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过程中密切关注黑恶势力易滋生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对已调解过的纠纷进行梳理回头看。在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监督管理工作中,引导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积极踊跃检举揭发。
三十九、信访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线索摸排核查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通过来信、来访、网信等途径,积极收集各类涉黑涉恶线索,对历年收到的线索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精确打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