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部门收支概况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说明
第五部分“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第七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第八部分 其他重要情况事项说明
第九部分 名词解释
第十部分相关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新增资产申报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森林法》等规定,邵阳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1)负责侦破、查处我县辖区内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案件;
(2)立案侦查涉林违法犯罪案件;
(3)立案查处管辖范围内的治安案件;
(4)根据林业部门授权,立案查处有关林业行政案件;
(5)负责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等项工作。
。
(二)机构设置。
邵阳县森林公安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刑侦治安股、法制办、森林消防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邵阳县森林公安局部门预算只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邵阳县森林公安局单位机关只有本级,无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邵阳县森林公安局单位本级 。邵阳县森林公安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刑侦治安股、法制办、森林消防股。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县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2019年初预算收入209.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2.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7.5万元,收入较上年减少5.5万元,主要原因(或项目)是:减少了油茶巡逻经费
(二)2019年初预算支出209.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公共安全176.3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5.5万元,主要原因(或项目)是:减少了油茶巡逻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09.67万元。
基本支出: 185.67万元,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7.96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6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1万元。
项目支出: 24万元,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油茶巡逻经费24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减少: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8年减少1.5万元,邵阳县森林公安局部门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1、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XX部门XX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邵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9年邵阳县森林公安局机关(事业)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63.8万元,比上年70.5万元减少6.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油茶巡逻经费预算。其中基本支出185.67万元,比上年176.77万元增加8.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24万元,比上年38.4万元减少14.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邵阳县森林公安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15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10 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0 万元,拟召开 0 会议,人数 0 人,内容为……;培训费预算 0 万元,拟开展 0 培训,人数 0 人,内容为 0 ;拟举办 0 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 2019 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 3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3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年新增资产配置情况详见《新增资产申报表》。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209.6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85.67 万元,项目支出 24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
(三)、预算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