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食安委发〔2022〕8号
邵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关于印发《邵阳县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场)食安委、各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邵阳县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邵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2年7月8日
邵阳县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湖南省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邵阳市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结合实际,立足问题导向,立足严的主基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态度,落实好“四个最严”要求,加快建立党政同责、企业主责、部门监管、行业主管、社会共治“五位联动”治理体系,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全力维护大局稳定
1.保障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食品安全。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连锁经营企业、网络平台企业、学校食堂等,全面排查处置风险隐患。加大重要节假日期间检查巡查力度,开展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抽检,及时核查处置不合格食品,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积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第三方冷库在采购、加工、储存、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时,严格落实“三专、三证、四不”要求。指导各乡镇场做好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和疑似阳性事件调查处置,加强进出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科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积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处置,按规定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认真宣传贯彻落实《邵阳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要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和数据共享,定期开展风险交流和会商研判工作,重要问题信息及时通报。(县食安办牵头,县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源头治理
4.实施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完成市下达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在轻中度污染耕地落实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安全利用措施;在重度污染耕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分析研判涉镉农产品重点品种超标成因。(市生态环境局邵阳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负责)
5.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深入实施农兽药使用减量行动,继续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严格管控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加强农药兽药网络销售监管,完成4种高毒农药的淘汰工作。加大对生产、销售、使用非标农膜的监管力度,持续推进农资打假。加大对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宣贯指导,切实加强种植养殖环节落实力度。(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大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出入库检验制度。组织做好当地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工作,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组织实施“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行动。(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负责)
三、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
7.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组织对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开展全覆盖风险排查,重点加大对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检查力度,推动校园食堂采购可追溯食品、农产品。督促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督促各乡镇场强化属地责任落实。组织全县中小学校开展“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试点工作。(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创新工作方式,加强新型流通渠道建设,完善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治理机制,加大科普宣传和培训教育力度,提升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供销合作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负责)
9.开展食品生产质量提升行动,突出加强大米、紧压茶、调味面制品、白酒、乳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食用油、包装饮用水等重点品种整治和产业提质升级。严控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推动重点品种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问题治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推进榨油、大米加工小作坊整顿规范提升。(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科工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茶油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严格特殊食品和食盐监管。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体系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企业比例达到20%。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深化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销售等违法行为整治,加强特殊食品销售专区专柜建设,开展特殊食品进社区、进商超等科普宣传活动。加强食盐质量安全及专营监管。(县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欺诈和虚假宣传。(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机构临床应用规范管理。(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突出加强对中央厨房、集中配餐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的监管。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推广外卖标准化配送站点建设。(县市场监管局)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加强养老机构、A级旅游景区、工地食堂、车站码头等食品安全管理。(县民政局、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进一步明确食品摊贩管理责任单位,推动基层建立完善协同共治工作机制,加强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综合治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负责)
12.依法从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组织查处、挂牌督办一批大案要案,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等负责)深入实施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视情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强宣传曝光。严查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等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昆仑2022”行动,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违规使用农兽药和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以及食品和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等犯罪活动,强化跨部门协同打击,全环节铲除犯罪利益链条。指导多破小案、快破大案,对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深化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重点打击冻品、海鲜等来源不明冷链食品走私入境等违法行为。(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建设
13.推进智慧监管。全面推广使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系统和“湘冷链”系统,开展监管信息大数据归集。积极探索开展县地方特色食品生产过程可视化监管。(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阳光农安”试点,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身份证”管理体系建设,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实施地方特色食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培育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互联网+食品安全”新模式。(县工科信局)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力争全覆盖,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力争分别达到65%和80%,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的校外供餐单位比例达到60%。(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实施信用监管。将食品抽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有序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将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结合食品安全风险与信用风险,科学划分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县市场监管局)深入宣贯《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积极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行业协会开展诚信体系培训。(县工科信局)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与市场准入衔接,推动集团和校园食堂采购率先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工作。(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配合)根据粮食企业信用状况探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县发展和改革局)
15.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加强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通过资质认定(CMA)和考核评审(CATL)的比例达到100%。以常住人口数计,全县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部门抽检量分别不低于2427批次、600批次。协助配合上级对承担县市区级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开展延伸检查和考核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快检结果实验室验证。(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粮食和储备部门抽检量不低于231批次,每万吨粮食产量不少于1个监测样品。(县发展和改革局)全县完成国家林草局、省市林业部门安排的食用林产品(含土壤)质量安全监测及其他工作任务。(县林业局)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100批次。(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风险评估和标准跟踪评价专项行动,配合上级部门加快完善符合我县产业发展和监管急需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制定实施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强重点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对监测发现的疑似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和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按规定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处置。开展居民食物消费量调查。(县卫生健康局牵头)
16.加强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加强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健全村(社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强化履职情况指导和检查,推进网格化管理。(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食安办)加强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配合省、市局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员培训考核和食品生产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千人计划”的相关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经费保障。(县财政局)
17.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现代化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县农业农村局)实施食品医药创优工程。组织“食品企业检测技术示范中心”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县科工信局)开展计量检测服务食品安全活动。(县市场监管局)将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监管科技需求纳入县科技计划体系。(县科工信局)推进城乡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流通供应链体系建设。(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合作社)构建安全高效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体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牵头)
五、构建共治共享格局
18.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高标准深入开展推进全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申报、宣传工作,稳步推进实施省级创建全程纪实管理。(县食安办牵头、县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负责,乡镇场人民政府、场管委配合)
19.积极开展宣传引导。举办“世界食品安全日”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做好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县食安办牵头,县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配合)组织“5·17全省预防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宣传启动日”活动,年末农村居民防控知识知晓率达到85%。(各县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食安办、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教育局等)加强重大舆情研判和处置,支持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和舆论监督,宣传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和行业自律、诚信建设的典型经验。(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利用“全国科普日”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基层科普联合行动。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等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减盐、减油、减糖”健康饮食观念。积极参与制止餐饮浪费和“光盘行动”“公筷公勺”、分餐制等宣传活动。开展农资识假辨假打假宣传。(县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把食品安全普法纳入普法规划,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支持保险机构完善保险产品,鼓励食品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扩大投保覆盖面,充分发挥保险在风险防控、事故救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中心)
六、精心组织实施
21.大力推进“4812”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将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相关突出问题。建立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台账,对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落实情况加强调度和监督检查。(县食安委成员单位)组织实施“十二大攻坚行动”,认真迎接国家评估。(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邵阳县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商务局分别牵头)定期向县食安委提交本乡镇本部门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年底前向县委和县政府报告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各乡镇场党委和政府,县食安委成员单位)鼓励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典型创新举措推选。(县食安办)
22.严格执行《邵阳市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若干措施》,组织开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县食安办、各有关单位)按要求组织对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对“十二大攻坚行动”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县食安办、县食安委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