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邵阳县在承担国、省、市三级抽检及县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有部分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抽检检验结论不合格,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对相关单位依法开展调查处理。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邵阳县塘田市镇河边学校使用的农家香米碎米度不符合要求
(一)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碎米总量项目不符合GB/T 1354-2018《大米》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调查处理情况:2025年2月11日,我局在收到县本级专项监督抽检报告后,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当事人于使用2024-12-04生产的涉案农家香米经抽样检验碎米度不符合要求。我局依法对当事人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不子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示。
邵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