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部门收支概况
第四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说明
第五部分“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第七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第八部分 其他重要情况事项说明
第九部分 名词解释
第十部分相关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新增资产申报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一)研究拟定全县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县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县水资源信息;指导全县水文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全县水库和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取得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河道管理工作;组织建设和指导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安全监督。
(八)负责全县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负责审查水利基建及小水电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拟定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划、规范并监督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城乡供水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的实施。
(十一)指导全县小水电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水利行业的水电站工程;负责拟定全县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各类水电站建设的选址、库容规划提出意见。
(十二)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水利行业包括小水电在内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对水利及小水电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和监管;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指导水利经济和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部门和各乡镇(场)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监督水利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十四)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指导全县水利信息化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2019年水利局部门预算单位分别是局机关本级及6个中型水管单位,(东方红和向阳泵站不是全额拨款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水利局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办公室、政工股、财务股、水资源股、农村水利水电与水利工程建设股、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股、水土保持股、河湖管理股。二级机构有金江水库管理所、张家冲水库管理所、黑冲水库管理所、活水坑电灌站、东方红水轮泵站、向阳水轮泵站(东方红和向阳泵站不是全额拨款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县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2019年初预算收入3012.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80.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2万元,收入较上年减少302.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二)2019年初预算支出3012.46万元,其中: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8.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0.64万元,住房公积金180万元,行政运行2084.7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56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5.0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73.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1.61万元,项目支出116万元。支出较上年减少302.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80.46万元。
基本支出:2864.46万元,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74.04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173.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7.14万元。
项目支出:116万元,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中型水管单位维修经费35万元,宣传费5万元,资料费10万元,设备、仪器费10万元,水利建设项目奖补金30万元,争资立项工作经费20万元,地方电力公司托管中心工作经费6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1、减少: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8年减少4万元,水利局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二是公车改革,单位公车全部移交至县政府公车办公室统一管理,因公下乡用车统一到县公车平台申请用车,所以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费为0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1、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水利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水利局2019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水利局2019年局机关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05.28万元,比上年209.23万元减少3.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73.28万元,比上年177.23万元减少3.9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116万元,比上年145万元减少2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水利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 会议,人数 0 人;培训费预算 0 万元,拟开展 0 培训,人数 0 人;拟举办 0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 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19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辆,应急保障用车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年新增资产配置情况详见《新增资产申报表》。
(四)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6万元,
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
(三)、预算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点击下载:2019年 水利局 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