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十三五”时期,邵阳县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把节水作为推动邵阳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有效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逐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机遇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 治水思路,坚持“四水四定”持续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加快推进邵阳县节水型社会建设。把握2022年邵阳县总河长会议要求,县水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了《邵阳县“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覆盖全县22个乡镇场和县城,现状水平年为2020年,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
《规划》在分析总结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主要成就、存在问题和面临形势的基础上,深入贯彻落实新时期治水思路,持续实施《国家节水行动邵阳县实施方案》,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补齐节水基础设施短板,加强节水科技支撑,创新节水体制机制,提出了“十四五”期间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点领域节水行动及保障措施。《规划》可作为全县“十四五”期间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依据。
“十三五”期间,全县全面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加强节水宣传,健全节水政策,提升设施能力,促进技术创新,强化监督管理,初步形成了政府推动、现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水运行机制,全社会水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3.8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36.2%和51.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至0.54,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见表1。
表1 “十三五”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 |
2015年 |
“十三五”规划目标 |
“十三五” 实际完成 |
用水总量(亿m3) |
3.79 |
3.86 |
3.66 |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率(%) |
27.6 |
32.4 |
36.2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 |
40.44 |
40.54 |
51.3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0.478 |
0.529 |
0.54 |
注: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采用2015年不变价计算。
一是节水政策进一步完善。制定出台了《国家节水行动邵阳县实施方案》,规定了节约用水的基本原则、工作机制、部门职责、行业要求及奖惩措施。按照国家、省厅下达目标及任务,并严格依照《邵阳市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指标体系》、《邵阳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邵阳市水利局关于落实节水评价的通知》、《邵阳市水利局关于严格做好用水定额贯彻执行的通知》、《邵阳市关于建立全市高耗水企业名录和用水台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贯彻执行。
二是节水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建立了县直单位组成的县级节约用水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7家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纳入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初步建立了节水评价制度和节水评价登记制度,从严叫停节水评价不通过的规划和建设项目。
三是节水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继续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坚持“田、土、水、路、电、技、管”综合治理,建成14.23万亩高标准农田,完成高效节水灌溉1.82亩。开展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和节水型企业建设,企业内部用水梯级利用和循环利用水平不断提高。持续推进城镇公共供水管网降损,有效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完善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显著提升。
四是积极推进节水载体示范建设。全县共建成6个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1家水利行业节水机关、5家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2个高耗水企业全部完成了节水载体建设,通过节水载体示范引领,有力推动全民节水、全社会节水深入开展。
五是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开展节水主题宣传,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集中进行节约用水宣传,举行“坚持节水优先、建设幸福河湖”等主题新闻发布会。多次在县级以上报纸、电视台、电台或门户网站对节水重点业务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题报道、专项宣传活动,取得明显效果。积极组织社会各界参加全国节约用水知识大赛。开展节水进机关、校园、社区活动,多次在校园开展节水知识公开课,将节水宣传教育计划纳入水利宣传信息工作要点。
十三五期间,我县节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节水意识仍需提升。社会公众对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流域与区域开发利用不平衡、用水效率不高等问题认识不足。部分地区重开源轻节流、重末端治理轻源头管控,节水就是减排、节水就是保护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用水户主动节水意识不强,水忧患意识尚未在全社会普遍建立。
二是节水约束力有待提高。节约用水监督考核机制有待完善,节约用水主要指标未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不明显。节水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对浪费水或不节水的用水行为惩戒力度不够。部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未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
三是节水基础设施存在短板。全县取用水监测计量体系有待完善。灌区仍存在渠系建筑物老化、损毁严重、渠系防渗率较低等问题,影响灌溉工程效益和节水效果,工程节水灌溉面积占灌溉总面积比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部分地区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未达到一级评定标准。城市再生水利用率仅为5.4%,目前大部分仅用于生态环境补水。
四是节水科技有待发展。我县节水关键技术装备研发投入不足,节水技术创新体系尚未形成,节水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具有竞争力的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数量偏少,节水产业服务体系尚未形成。
五是节水激励政策尚不完备。缺乏鼓励和支持节水的精准补贴政策以及稳定的资金投入渠道。当前节水工作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推动,偏重管理和技术措施,乡镇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大部分地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权交易、合同节水等推进缓慢,难以激发节水活力和用水主体节水内生动力。
(三)形势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机遇期。
一是新发展阶段对节水型社会建设提出新要求。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日益深入人心,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为节水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在新发展阶段,更应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坚决遏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高质量建设节水型社会。
二是区域重大战略对节水型社会建设提出更高要求。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和艰难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着力解决衡邵干旱走廊问题,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利保障。保障饮水安全、用水安全、生态安全的刚性用水需求,要求进一步提升节水控水措施,提高水资源安全供给能力,要求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
三是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为节水型社会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国家节水行动邵阳县实施方案》明确了近远期有机衔接的节水目标指标,提出了六大重点行动和体制机制改革举措。县水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落实国家节水行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落实省、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聚焦邵阳县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发展与安全,以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为目标,以农业、工业和城镇生活节水以及非常规水源利用为重点,以节水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以节水科技创新和县场机制改革为动力,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节水优先、以水定需。坚持节水优先“十六字”治水思路,合理规划城市和产业发展。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
因水制宜、分类施策。根据流域区域水资源禀赋条件、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因地制宜确定节水目标任务和措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
统筹推进、重点攻关。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并举、技术引领和产业培育齐推,补齐节水基础设施短板,提升节水监管能力。聚焦重点领域,服务区域重大战略,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
深化改革、完善机制。深化节水体制机制改革,坚持政策制度和机制两手发力。强化政策激励,加强节水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
到2025年,基本补齐节约用水基础设施短板和监管能力弱项,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大幅提高,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3.376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十三五期末下降19.0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十三五期末下降12.0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以上,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41万亩以上,设县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非常规水源利用量不少于0.01亿立方米。见表2。
指标 |
“十四五” 规划 |
备注 |
用水总量控制(亿m3) |
{3.376} |
约束性 约束性 |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率(%) |
19.06 |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0.56] |
约束性 |
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 |
0.41 |
预期性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 |
12.06 |
约束性 |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
[10.0] |
预期性 |
非常规水源利用量(亿m3) |
[0.01] |
预期性 |
注:1.指标带[]为期末数,带{}为5年最大值,其余为5年累计数。
2.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率、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采用2020年不变
价计算。
3.非常规水源利用量主要统计再生水、集蓄雨水、矿坑水等用于河道外“三生”及河道
内生态补水的水资源量。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重要指示,“十四五”期间,围绕“提意识、严约束、补短板、强科技、健机制”等五个方面部署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任务为:
1.加强节水教育培训。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主题宣传,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节水公益性宣传力度,普及节水知识,倡导绿色消费。建设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发挥节水载体、重点水利工程、节水示范等平台作用,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实践。将节水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活动,推进节水教育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节约保护水资源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做好用水主体工作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的节水培训。(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持续推进节水载体建设。推动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到2025年,50%以上县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建设节水型灌区、园区、企业、社区、公共机构,示范带动农业、工业、生活等各领域节水。机关、高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发挥表率作用,持续开展节水改造。推广节水型机关建设先进经验、模式和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在用水产品、用水行业、大中型灌区和公共机构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发布水效领跑者名单,树立节水先进标杆。(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坚持以水定需。根据流域区域水资源条件,建立分区水资源管控体系。结合区域发展战略,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加快形成与水资源相适应的产业发展格局。完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开展水资源论证,实施规划与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坚决遏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定期组织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发布水资源超载、临界超载地区名录,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临界超载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许可,对合理的新增生活用水需求以及通过水权转让获得取用水指标的项目,在严格水资源论证前提下可以继续审批新增取水许可。(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健全约束指标体系。完善用水定额体系,加快落实主要领域用水指标,强化用水定额在规划编制、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节水载体建设、考核监督等方面的约束作用。健全县、县两级行政区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体系,进一步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地表和地下水源。推进跨行政区域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明确跨行政区重要河流用水总量和重要控制断面下泄水量控制指标,作为取水许可总量控制的依据;建立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指标体系,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参与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严格全过程监管。强化取水许可管理,实行动态监管,从严审批新增取水许可申请,切实从源头把好节水关。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按规定条件取水等违法取用水问题,依法规范取用水行为。全面推广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应用。严格自备井管理,依法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年度用水计划,规模以上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加强用水计量监测,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三)补齐设施短板
6.推进农业节水设施建设。加快在建大型水库犬木塘水库及灌区建设,实施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善渠首工程和骨干工程体系,改造或衬砌干支渠道,推进管道输水。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推广先进高效节水灌溉,不具备常规灌溉条件的地区推广农田集雨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7.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老城区结合更新改造,抓紧补齐供水管网短板,新城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供水管网。按需选择分区计量实施路线,建设分区计量工程,逐步实现供水管网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管网改造、供水管网压力调控工程。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达到一级评定标准的城区要进一步降低漏损率,未达到一级评定标准的城区要将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到一级评定标准以内。(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县水利局)
8.建设非常规水源利用设施。水资源紧缺地区和城市,以现有污水处理厂为基础,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工程,加大再生水厂及其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稳妥推进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低成本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和模式,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推广种养结合、以用促治方式,采用经济适用的肥料化、能源化处理工艺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渔业养殖尾水循环利用。(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邵阳县分局)
9.配齐计量监测设施。完善农业农村用水计量体系,推进大中型灌区渠首和干支渠口门、规模以上地下水取水井监测计量设施安装,农田水利设施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实用易行的计量设施。实施城市用户智能水表替代,提高高校、宾馆等公共场所智能计量水平。推进城市河湖湿地新鲜水生态补水全面监测计量。推动工业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计量监测全覆盖,鼓励工业企业配全三级水计量设备,推广重点取用水企业水量在线采集、实时监测。(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优化水资源配置,为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依托区域范围现有的金江水库、张家冲水库、黑冲水库、东方红水轮泵站、向阳水轮泵站中型灌区工程及在建的犬木塘水库大型灌区工程,加强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保证程度,因地制宜修建各类小型泵站、水窖等小型水利设施,全力打通渠道最后1km,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地水资源支撑。(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11.加强重大技术研发。将节水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创新研究纳入县级科技发展规划、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等。围绕用水精准计量、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节水灌溉控制、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管网运行维护数字化、污水资源化利用等领域,开展节水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研发。加强大数据、云技术、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节水技术、管理及产品深度融合。结合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研发计划等,加强节水领域高水平、高层次科技队伍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强高校节水相关人才培养,做好人才储备。加强跨区域合作交流,促进节水技术“引进来”、“走出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大推广应用力度。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节水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完善节水技术推广机制,加大先进适用节水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广力度。推动节水技术成果产业化,鼓励企业提高节水装备与产品质量,构建多元化供给体系,培育节水产业。强化国家、省和县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等节水科技引领与示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完善水价机制。建立健全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和供水成本,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补偿的水价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县域机制和价格杠杆在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方面的作用。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稳步扩大改革范围,以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的新增大中型灌排工程、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为重点,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等。合理制定农业水价,逐步实现水价不低于工程运行维护成本。完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适度拉大阶梯价格级差。有序推进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合理确定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推进按照优质优价原则供需双方自主协商确定。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公共生态环境领域污水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推广第三方节水服务。探索节水、供水、排水和水处理等一体化运行管理机制。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等领域推广合同节水管理。鼓励第三方节水服务企业参与节水咨询、技术改造、水平衡测试和用水绩效评价。规范明晰区域、取用水户的初始水权,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规范水权县域管理,促进水权规范流转。在具备条件的地区,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探索推进水权交易机制。创新水权交易模式,探索将节水改造和合同节水取得的节水量纳入水权交易。(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参与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四、重点领域
聚焦农业农村、工业、城镇、非常规水源利用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15.坚持以水定地。统筹考虑流域(区域)水资源条件和粮食安全,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在科学确定水土开发规模基础上,优化农作物种植结构,改良耕作制度,因地制宜推广双季稻、水旱轮作、农牧结合等高效种植模式。禁止开采难以更新的地下水用于农业灌溉。合理确定主要农作物灌溉定额。(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16.推广节水灌溉。加快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和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提档升级骨干灌排设施,提高工程输配水利用效率。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推广低压管道输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加强灌溉试验和农田土壤墒情监测,推进农业节水技术、产品、设备使用示范基地建设。在常年易旱区,推进小水源清淤整治、配套改造工程,恢复农村小水源供水能力,推广节水保墒、集雨补灌、测墒节灌等农业节水技术,发展旱作农业。“十四五”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0.42万亩左右,新建高标准农田1.93万亩左右、改造提升2.82万亩左右,创建2个以上节水型灌区。(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17.促进畜牧渔业节水。实施畜牧节水,加快优质牧草基地水利建设,推广人工牧草节水高效灌溉技术。支持规模化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和建设,推进养殖污水无害化处理和适度再生利用,提高畜禽饮水、畜禽养殖场舍冲洗、粪便污水资源化等用水效率。发展节水渔业,积极推广节水渔业新技术,引导养殖户因地制宜开展池塘和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发展绿色高效水产养殖,鼓励渔业养殖尾水循环利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
18.推进农村生活节水。结合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集中供水管网改造,配套安装计量设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推广“生物+生态”等易维护、低成本、低能耗污水处理技术,鼓励农村污水就地处理和回用。(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邵阳县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专栏1 农业农村节水重点工程 |
1.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实施2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现灌溉保证率达到设计水平,骨干灌排设施完好率达到90%以上。 2.实施节水灌溉工程。以粮食主产区、生态环境脆弱区、衡邵干旱走廊等地区为重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3.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实施金江灌区一般中型灌区续建工程推动补齐节水工程设施短板弱项。 |
19.坚持以水定产。落实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约束要求,合理规划工业产业发展布局和规模。严禁水资源超载地区新建扩建高耗水项目,推动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列入淘汰类目录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增取水许可。推动过剩产能有序退出和转移,严控尿素、磷铵、电石、烧碱、黄磷等行业新增产能,严格实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高产出低耗水新型产业发展,培育壮大绿色发展动能。(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邵阳县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推进工业节水减污。强化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管理。重点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用水绩效评价及水效对标。推广应用先进适用节水技术装备,实施企业节水改造,推进企业内部用水梯级、循环利用,提高重复利用率。重点围绕火电、造纸、冶金、纺织、食品等高耗水行业,创建一批节水型企业。(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参与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邵阳县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21.开展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推动纺织、造纸、食品等高耗水行业在工业园区集聚发展,鼓励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实现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推行废水资源化利用。推广示范产城融合用水新模式,有条件的工业园区与县政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合作,建立企业点对点串联用水系统。鼓励园区建设智慧水管理平台,优化供用水管理。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废水近零排放试点工程。到2025年,创建一批工业废水近零排放示范园区。(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参与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邵阳县分局、县水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专栏2 工业节水减污重点工程 |
1.工业企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工程。重点围绕造纸、冶金、纺织、食品等高耗水行业,组织开展企业内部废水资源化利用,创建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示范企业,实施2个产业园区节水改造。 2.废水近零排放试点工程。选择有代表性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技术综合集成与示范,采用集成低成本、高性能工业废水处理技术和装备,打造污水资源化技术、工程与服务、管理、政策等协调发展的示范样板。 |
22.坚持以水定城。因水制宜、集约发展,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要求,合理布局城镇空间,科学控制发展规模,优化城市功能结构、产业布局和基础设施布局。优化水资源配置,在提高城市供水保证率的基础上,发挥城市节水的综合效益,提高水资源对城市发展的承载能力。水资源超载地区,要严格控制城市和人口规模,限制新建各类开发区和高耗水行业发展。(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23.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以建设节水型城市为抓手,系统提升城市节水工作。将城市节水相关基础设施改造工作纳入城市更新行动,统筹推进供水安全保障、海绵城市建设、黑臭水体治
机构结合自身实际,积极主动对照标准,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申报。力争到2025年底,所有年用水量10万立方米的公共机构建成“制度完备、宣传到位、设施完善、用水高效”的节水型单位。鼓励城市园林绿化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推广使用节水型坐便器、淋浴器、水嘴等节水器具。(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区各级公共机构)
24.强化高耗水服务业节水。从严控制洗浴、学校、洗车场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严格定额管理,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在洗浴、学校、洗车场等高耗水服务业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全面推广循环用水技术工艺。(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水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县教育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专栏3 城镇节水重点工程 |
1.供水管网漏损改造。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一户一表改造等,优先对使用年限超过50年、材质落后和受损失修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降低管网漏损率,设县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其他县级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5%以内。 2.公共机构节水示范。新改扩建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不符合水效标准要求的用水器具。实施公共机构节水改造,提高用水效率。县直机关、60%以上县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创建6家节水型高校。 |
25.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加快推进区域污水资源化循环利用,有条件地区加大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拓宽非常规水源利用途径和利用方式,根据不同水质合理确定非常规水源用途,结合区域(流域)水资源配置规划,推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逐年扩大利用规模和比例。到2025年,全县非常规水利用量不少于0.15亿立方米。(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参与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26.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完善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鼓励水资源紧缺地区以需定供,分质、分对象用水,推进再生水优先用于工业生产、县政杂用、生态用水。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创新服务模式,鼓励第三方机构提供污水资源化利用整体方案。(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邵阳县分局、县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加强雨水集蓄利用。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提升雨水资源涵养能力和综合利用水平。在城市公园、绿地、建筑、道路广场等新改扩建过程中推广透水铺装,合理建设屋顶绿化、植草沟、下沉式绿地、地下调蓄池等设施,减少雨水地表径流外排。农村地区结合地形地貌建设水池、水窖和坑塘等设施集蓄雨水,用于农业灌溉、牲畜用水等。(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4 非常规水源利用重点工程 |
1.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规划建设一批污水再生利用及配套设施。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口、支流入干流处等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布局建设一批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工程设施。 2.在县区优先推广实施污水处理回用。 |
28.加强节水工程尤其是高效节水工程建设。保障供水,节水先行。在邵阳县衡邵干旱走廊的核心地带,应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为统领,依托犬木塘灌区建设工程,深入落实“深度节水、极限节水”,大力发展微灌、滴灌等高效节水,实施水肥一体化,“从‘浇地’变成‘浇作物’,从‘浇水”变成‘浇营养液’,缓解地表水供需紧张矛盾,改善农田生态平衡,努力开辟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节水新路。
29.强化农作物结构调整,促进节水改革。在衡邵干旱走廊核心区域,种植低耗水、高效益作物,发展瓜果、蔬菜产业,以节水、高产、高效为核心,加强农作物品种选育工作,积极培育耐旱的优质高效作物品种或发展雨热同期作物,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并采取生物节水、农艺节水等相结合的综合节水措施,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
专栏5衡邵干旱走廊区域节水重点工程 |
衡邵干旱走廊邵阳县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区域内的农田灌溉体系,提高灌溉水利用率,改善项目区的农田交通条件和规模化种植条件,推动项目区内的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项目区内农业经济发展。 |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按照县级部署与统筹、乡镇场负责原则,推动规划实施。建立以分管水利农业副县长为召集人,县直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节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办设县水利局,负责日常工作。根据不同阶段节水工作任务由召集人适时召开联席会议,推进各项任务。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县级相关部门研究编制本地区规划或实施方案。县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制定计划,明确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邵阳县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
(二)完善投入机制。强化财政投入保障,鼓励地方构建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采用绿色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手段,依法依规拓宽融资渠道。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运营。按国家规定建立完善节水财政奖励机制,对节水型社会建设过程中的先进典型予以奖励。依法落实节约用水、非常规水源利用等方面税收等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水利局)
(三)强化监督考核。强化水资源管理考核和取用水管理,将节水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政绩考核,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各责任部门的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发挥舆论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推动节水多元共治。(牵头单位:县水利局;参与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统计局)
附表:重点节水型项目汇总表
附表:
重点节水型项目汇总表
重点领域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总投资 |
县直牵头单位 |
主体责任单位 |
责任 |
实施 年度 |
(亿元) |
单位 |
||||||
农业农村节水 |
高标准农田建设 |
“十四五”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 0.2 万亩左右,新建高标准农田 1.81万亩左右、改造提升 2.66 万亩左右 |
0.41 |
县农业农村局 |
项目所在地各乡政府 |
项目所在地村委会 |
十四五期间 |
金江水库灌区 |
渠道防渗衬砌、险工段加固、附属建筑物加固与改造、计量设施及信息化系统配套建设,管理设施改造等。 |
0.19 |
县水利局 |
邵阳县人民政府 |
金江水库管理所 |
十四五期间 |
|
供水能力恢复工程 |
山塘除险加固清淤 |
0.14 |
县农业农村局 |
邵阳县人民政府 |
项目所在地村委会 |
十四五期间 |
|
城镇节水 |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
十四五期间对全县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对小区道路铺设混凝土、拆除违章建筑、停车位设置、雨污分流、围墙粉刷、安装路灯、线路整理、化粪池疏通、屋面防水、更换落水管、外墙立面粉刷、不锈钢栏杆安装等。 |
1.09 |
县住建局 |
县人民政府 |
各改造小区 |
十四五期间 |
节水型机关建设 |
按照标准要求开展节水型机关建设 |
0.0052 |
县水利局 |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县直及县区公共机构管理部门 |
十四五期间 |
|
节水型学校建设 |
|
|
|
|
|
|
|
邵阳县一中 |
按照标准要求开展节水型学校建设 |
0.002 |
县水利局 |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邵阳一中 |
十四五期间 |
|
邵阳县思源学校 |
按照标准要求开展节水型学校建设 |
0.001 |
县水利局 |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邵阳思源学校 |
十四五期间 |
|
邵阳县芙蓉学校 |
按照标准要求开展节水型学校建设 |
0.001 |
县水利局 |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邵阳县芙蓉学校 |
十四五期间 |
|
邵阳县二中 |
按照标准要求开展节水型学校建设 |
0.002 |
县水利局 |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邵阳县二中 |
十四五期间 |
|
邵阳县十一中 |
按照标准要求开展节水型学校建设 |
0.001 |
县水利局 |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邵阳县十一中 |
十四五期间 |
|
节水型医院建设 |
按照标准要求开展节水型医院建设 |
0.0068 |
县水利局 |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相关医院 |
十四五期间 |
|
邵阳县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节水改造 |
县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
3.5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自来水公司 |
十四五期间 |
|
非常规水源利用 |
县城渠污水处理厂污水回用 |
污水处理达标用于消防、洒水、绿化 |
0.021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污水处理厂 |
十四五期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