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法治建设体系
(一)树立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
一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二是大力推进法治邵阳建设,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三是贯彻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二)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
一是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二是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三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审判制度、检察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律师制度,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
一是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坚决排除对执法司法活动的干预。二是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严格刑事责任追究。
二、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一)进一步强化中小企业投资者权益保护
一是加强对涉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加大对涉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依法保护中小企业及投资者合法权益。二是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中小企业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纳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三是运用各媒体平台,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中小企业及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对民营企业开展以法律政策宣讲、指导依法合规经营、服务风险防范化解、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助力中小企业做好各项法律服务工作。二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多元化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鼓励和引导当事人选择成本较低的协商、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充分发挥仲裁调解机构的作用,为化解民商事纠纷提供支持。
三、持续推进全民守法
(一)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努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创新性
一是以抓重点、消盲点为主线,继续做好对青少年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围绕与群众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拆迁、劳动争议治安防范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二是创新方式,丰富载体,将传统形式与现代手段相结合,发挥现代传媒、通讯网络的作用,利用微博、微信发布法治宣传广告,不断增强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三是将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积极开展普法平台创新,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实施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三年行动。
(二)进一步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努力强化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法律意识,养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习惯,真正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二是要坚持和完善政府、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治度。把法治学习纳入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采取举办法治讲座以案说法的形式,提高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三是要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完善公务员法治培训和考核制度,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着力增强法治思维能力。四是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重点对社区进行培育创建试点,广泛推动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社会治理。
四、深入推进严格执法
(一)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努力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制度
一是明确重大决策事项的范围,凡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点经济发展项目等均要列入重大议事决策事项,对立项、调研、论证、决定等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则进行。二是要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研究论证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的规则和程序,探索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三是要建立重大决策实施情况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原则,从源头上防止行政违法行为发生。
(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努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以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强执法培训,努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积极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整合执法主体,完善相对集中的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以涉及民生执法的行政部门为重点,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大检查,切实加强监督,努力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制度,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
(三)健全行政监督机制,努力加大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要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依法及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鼓励、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自觉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实施监督。二是全面推行行政问责制。按照权责统一、依法有序、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对违法决策、失职渎职等行为,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三是强化社会监督。要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开通热线电话、公开电子邮箱,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力。四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增强行政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加强法治建设领导,建立完善考评机制
一是县政府要把法治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定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确定不同阶段的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二是要充分发挥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在法治建设的协调、推进和参谋助手作用,加强行政执法部门队伍建设,加大资金投入,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三是要根据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有重点地选择法治建设方面的主要工作做为年度考核的内容,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一)优化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理顺权责关系,从制度上保障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行检察机关专业化办案模式,深化捕诉一体机制,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细化量刑建议标准。深化公安机关受立案和刑事案件由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机制改革。
(二)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机制。规范公益诉讼流程程序,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健全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衔接机制,建立健全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行政检察监督办公室。
(三)深化刑事诉讼与刑事执行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深化刑罚执行制度改革。
(四)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利。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健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健全查找被执行人协作联动机制,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
(五)深入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在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普遍设立公职律师或公司律师,探索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投诉处理与惩戒工作制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