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部门主要职能:根据《宪法》和《预算法》规定,邵阳县塘渡口镇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上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4)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塘渡口镇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共有4个,分别是塘渡口镇人民政府、塘渡口镇财政所、塘渡口镇计生办、塘渡口镇安监站。其中按公务员法管理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202人,离退休人员58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58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初预算收入236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82.3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84万元
(二)2017年初预算支出236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624.6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6.2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5.4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366.3万元。基本支出: 236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41.39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653.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7.57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5.5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持平: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持平。塘渡口镇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塘渡口镇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塘渡口镇2017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塘渡口镇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366.3万元,比上年2024.32万元增加341.9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调整预算。其中基本支出1685.62万元,比上年1343.64万元增加341.9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695.83万元,与上年695.83万元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塘渡口镇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有公车:塘渡口镇共有车辆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塘渡口镇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
(三)预算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