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统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邵阳县委邵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邵阳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和《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县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邵阳县统计局依法履行下列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方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物流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服务业、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统一核实、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负责全县县域经济、绩效文明、为民办实事、节能减排、新型工业化考核工作和两纲监测的数据评估认定工作。
(九)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和县直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指导全县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十)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统计专项经费。
(十一)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当年主要工作
2016年,邵阳县统计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各级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抓实统计业务,深化统计服务,夯实统计基础,强化统计法制,提高数据质量,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做好常规统计报表工作。圆满完成各专业2015年统计年报和2016年定报,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二是深化统计服务,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统计监测预警、统计分析及资料提供工作,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三是强化统计监测工作。认真履行部门职能,做好绩效考核评估、全面小康社会推进监测、重点民生实事项目评估认定等工作。四是做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邵阳县精心谋划部署,扎实有序推进普查准备工作,成立了普查机构,组建了普查队伍,严格落实领导、经费、人员、场地等保障措施,扎实开展了动员、宣传、培训、试点、清查摸底等工作,为农业普查正式登记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五是做好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完成了2016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选取塘渡口镇石子江村、五丰铺镇合兴村共180户529人作为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样本,抽样调查提供了很好的样本数据。六是加强“四上”企业申报。全县2016年新入规“四上”企业21家,其中工业企业7家,商业贸易企业5家,建筑企业2家,房地产企业2家,服务业企业1家。七是加强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全年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和法制培训20期,培训人次52人,组织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业务和法制培训10期,培训人次600人,有效提高了全县统计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八是全面完成中心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全面完成驻村帮扶、“三联二访一帮”、油茶、烟叶、双季稻生产联点等中心工作,各项中心工作投入资金近20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16年邵阳县统计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邵阳县统计局、邵阳县统计局计算机站、邵阳县统计局城市经济调查队,其中按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部门在职实有人数18人,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财政全额供养24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
当年在职人员增加1人,原因因工作需要调出一人,调入2人。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邵阳县统计局决算总收入4385363.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85363.71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决算总支出4169326.25元,其中:基本支出2027866.7元,占总支出的48.64%;项目支出2141459.5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36293.50元,占基本支出的26.44%,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243434.20元,占基本支出的61.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8139.00元,占基本支出的11.66%。
与上年度相比总收入增加了19.25%,支出也增加了54.48%。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了4.8%,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66.2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94.74%。当年收入、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干部职工调标工资在2016年拨付到单位,造成2016年基本支出决算收入同比2015年增幅较大。二是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干部职工调标工资、2015年干部职工津补贴和绩效工资在2016年造表发放,造成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同比2015年增幅较大。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9326.25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2027866.7元,占总支出的48.64%;项目支出2141459.55元,占总支出的51.36%。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共发生政府采购支出363700元,其中货物类363700元,主要用于农业普查PDA采购。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邵阳县统计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78732.63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401.49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1337元,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6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401.49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7395.63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保险、维修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23批次,1216人,公务接待费开支51337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三)2016年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决算持平。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邵阳县统计局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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