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
2、对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开展调查和研究,向县委和市委统战部全面反映我县一统战线工作的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和督促我县统战方面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情况,协调我县统一战线方面的关系,负责联系和指导各乡镇的统一战线工作。
3、协助市委统战部联系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发挥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受县委委托,向无党派人士通报县委的工作情况;选拔培养新一代的无党派代表人士。
4、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宗教上层人士的培训工作。
5、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我县在港、澳、台及海外的同乡会、有关社团和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侨眷及海外联谊的有关工作。
6、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训、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负责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一代人士队伍建设的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县党外人士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况;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工商联,联系对台办、侨联等部门的工作。
7、调查、研究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的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8、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的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人士的工作。
9、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侨联、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
10、完成县委和市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县委统战部预算包括部机关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初预算收入160.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0.56万元。
(二)2017年初预算支出160.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60.5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0.56万元。基本支出: 100.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2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7.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94万元。项目支出60.5万(民族工作经费5.5万元,民族村2.5万元,侨务、三胞及无党派经费7万元 党外干部教育培训经费4.5万元,统战特别经费7万元(其中:宗教局1万元) 党外知识分子办公室4.5万元,无党派联谊会4.5万元对台工作5万元,异地商会联谊经费2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减少: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减少7.5万元,统战部门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统战部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战部2017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统战部机关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7.92万元,比上年15.37万元减少7.4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公车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统战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公车和大型设备:统战部无公务用车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7年统战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均实行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
(三)、预算绩效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附件下载:统战部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