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政办函〔2021〕44 号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 号)、湖南省财政厅等 13 部门《关于支持脱贫县继续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21〕18 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整合资金管理,确保使用精准,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 2021 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下达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资金规模 14831 万元,涉及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 县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油茶
服务中心、省驻村工作队(7 个)、市驻村工作队(13 个)等29 个部门和派出单位(具体项目计划见附表),资金计划由县财政局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另行下达。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 施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向县财政局做好资金绩效申报,抓紧 项目实施,按时验收报账。从严管好用好资金,确保资金专款 专用,充分发挥整合资金最大效益。
(二)各单位要按照中央、省、市相关项目资产管理的规 定,及时将项目纳入国有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做好项目 资产登记、确权、后续管护等工作。
附件:1.《2021 年邵阳县下达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汇总表》
2.《44附件2:2021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项目计划明细表》
邵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0 月 12 日
附件 1
对口股室 |
责任部门 |
指标文号 |
项目分类 |
分配金额 |
农业股 |
发改局 |
湘财预〔2021〕98 号 |
以工代赈 |
295 |
农业股 |
林业局(河伯林场) |
湘财预〔2021〕98 号 |
贫困林场 |
40 |
农业股 |
油茶中心 |
湘财预〔2021〕98 号 |
油茶奖补 |
2480 |
农业股 |
水利局 |
湘财预〔2021〕98 号 |
檀江二期 |
520 |
农业股 |
水利局 |
湘财预〔2021〕98 号 |
安全饮水 |
1000 |
农业股 |
自然资源局 |
湘财预〔2021〕98 号 |
空心房整治 |
280 |
农业股 |
农业农村局 |
湘财预〔2021〕98 号 |
环境整治 |
617 |
社保股 |
住建局 |
湘财预〔2021〕69 号 |
农村危房改造 |
1316 |
农业股 |
农业农村局 |
湘财预〔2021〕39 号 |
高标建设 |
263 |
农业股 |
乡村振兴局 |
邵财农指〔2021〕24 号 |
驻村帮扶市级 |
338 |
农业股 |
乡村振兴局 |
邵财农指〔2021〕30 号 |
驻村帮扶市级 |
182 |
农业股 |
农业农村局 |
湘财预〔2021〕161 号 |
高标建设 |
3911 |
农业股 |
乡村振兴局 |
湘财预〔2021〕161 号 |
驻村帮扶省级 |
700 |
农业股 |
农业农村局 |
湘财预〔2021〕161 号 |
环境整治 |
2889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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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