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邵阳县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办法(试行)(邵文〔2017〕48号)》文件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的用人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共计45名,具体引进岗位详见《2022年邵阳县人民医院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等要求(见附件1)。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的,由县委人才办认定。
6.1992年1月1日(含)后出生。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邵阳市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驻邵高等院校等单位)或已与市内国有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以及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解聘辞职未满一年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8.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报考,在读的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公告在邵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yx.gov.cn/)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22年5月26日(9:00-17:30)。
2、地点:南华大学红湘校区南华楼。
3.报名和资格审查方式: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2022年邵阳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3张。其中:2022年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就读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且包含考生全部成绩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全部必修科目成绩单并计算出平均成绩 (请用excel格式填写,必修科目没有分数为等次的,必须是合格以上,该科目不计算平均分)。往届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要求
1、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2)的招聘,所有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当场审核,审核不合格者视为报名不成功。
2、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
(五)资格审查要求
1、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者必须提供报名材料中所有材料的原件。邵阳县卫健局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初步核算考生必修科目平均成绩。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并进一步核算考生必修科目平均成绩。
2、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并在报名表上签字承诺。
(六)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面谈面试,面试时间15分钟。
2.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为1:1或小于1:1比例,则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七)体检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面试成绩相同者,则以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则以年龄大的优先。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不得申请复检。
3.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造成岗位空缺,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只替补一次。
4.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由中共邵阳县委组织部、中共邵阳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调查、座谈、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考察和聘用。
(九)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有影响引进问题的取消引进资格,不再递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用人单位、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邵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办理拟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所有岗位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五年(含试用期)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原则上不得申请调动。
(一)本次引进人员全部列入正式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
(二)本次引进人员享受《邵阳县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办法(试行)(邵文〔2017〕48号)》文件规定的激励措施。
(三)引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参照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同等人才引进待遇。
1.疫情期间,报考考生须遵从防疫考务要求。
2.拟引进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或不按时到单位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应聘人员要随时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在考试考核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应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人才引进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考试咨询电话:0739-683617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邵阳县委组织部
中共邵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