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天子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1-06-08 来源:邵阳县天子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字体: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表

1、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2、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3、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4、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功能分类)

6、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7、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经济分类)

8、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9、2021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1、2021年部门新增资产申报表

12、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湿地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湿地公园保护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监督实施。

2、根据《湖南邵阳天子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编制辖区内的具体生态保护与建设开发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辖区内生态保护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湿地公园资源、水文、气候的监测和湿地恢复、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及技术交流工作。

4、负责湿地公园生态旅游产业的科学开发、经营和管理。

(二)机构设置

湖南邵阳天子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共有编制人数19人,实有人数10人。内设5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科研监测股、计划财务股、保护建设股、湿地管理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湖南邵阳天子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预算包括管理处机关本级预算,只有本级,无其他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湖南邵阳天子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政府性基金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3.2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93.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收入较去年增加26.9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6月、9月施五清和段立华两名同志调入,另湿地公园管理处10名职工2020年工资晋档补发、2020年社保追缴等。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93.2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9万元,农林水支出65.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6.95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1年6月、9月施五清和段立华两名同志调入,另湿地公园管理处10名职工2020年工资晋档补发、2020年社保追缴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3.23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7.08万元,占7.59%;行政运行支出65.91万元,占70.7%;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08万元,占0.09%;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01万元,占5.37%;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59万元,占0.63%;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41万元,占0.4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72万元,占5.0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3万元,占10.1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93.2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5万元,增长31.19%,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基本支出增加1.65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增加0.5万元,主要是湿地公园2021年增加了工作人员。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本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此类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3.23万元,基本支出93.23万元,单位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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